兴蒙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2024年7月4日在兴蒙乡第十二届人大主席团 第二十次会议上 乡长 期秀芬
各位主席团成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乡人民政府将兴蒙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兴蒙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各位人大代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针对提高人民福祉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切合实际、富有建设性和前瞻性的意见建议,交由乡人民政府办理的建议有8件,这些建议涉及农田水利、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加快推进兴蒙乡各项事业发展的热切期望。通过乡人民政府及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兴蒙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交由乡人民政府办理的建议已全部答复完毕。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2024年,乡人民政府共承接代表建议交办件8件,其中:农林水电方面的7件、其他方面的1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乡人民政府逐件梳理、研究,于4月7日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把8件代表建议分别交付各承办部门。现已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已经解决1件,占办件数的12.5%;正在解决3件,占办件数的37.5%;创造条件逐步解决4件,占办件数的50%。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100%。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已经解决、已有规定并明确说明有关情况的(A类)1件,占办件数的12.5% 这类建议所提问题大多是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并具备了可解决的条件。 如:《关于给予原乡政府板房后片区雨污分流项目资金补助的建议》(第3号)。兴蒙乡白阁中村二组原乡政府板房后,因地势低洼加上截污治污工程暂缓,雨天容易出现洪涝,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针对代表提出的意见,我乡高度重视,乡政府多次研究并向县政府、县住建局报告,县住建局将于近期协调建投公司对该片区进行恢复。 (二)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办理时限的(B类)3件,占办件数的37.5% 如:《关于治理白阁中村一组康氏沟的建议》(第1号)。康氏沟位于兴蒙乡白阁中村一组,长250余米,宽8米是周边村庄和凤山排涝的主河道,也是周边村民农业用水的主要来源地。因各种原因,多年来康氏沟未进行有效的清理维护,河道堵塞严重,丧失了正常的排涝和蓄水功能,严重影响了村庄百姓的生产生活。此次代表提出的意见,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向上争取资金及项目。目前,已协调县水利局将该沟渠覆盖的调蓄塘清淤打桩等实施内容纳入红旗河综合治理项目,待县级方案确定后施工。下一步,我乡将继续加强与县水利局对接,争取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关于给予兴蒙乡桃家嘴二组老年人活动中心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的建议》(第8号)。桃家嘴村二组老年人活动中心改造计划改造500平方米,资金共15.5万元,一方面,乡党委政府、民政办及时向县民政局反映,积极争取7万元资金补助尽快到位,缓解村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乡党委政府将积极帮助村组出谋划策,促进集体经济增收,尽快补足剩余自筹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宣传,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让各项为老服务措施落地落实。 (三)目前由于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解决、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C类)4件,占办件数的50% 这部分建议所提问题受法规、政策、财力和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 如:《关于完善下村白沙凹特色民居住片区电力设施的建议》(第4号)。白沙凹特色居民区60余栋民居未纳入项目建设,未能实施强电入地,不能正常用电。乡政府及村委会多次到电力公司协调,县电力公司也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核验,但“百千工程”强电入地项目因为资金不到位一直未验收移交,电力公司表示在项目资金拨付验收前无法接受前期强电入地项目设施,也难以向市电力公司争取强电入地项目。下一步乡政府将继续向上争取“百千工程”项目资金,完成验收移交,争取电力公司强电入地项目支持。同时,电力公司表示,考虑实际用电问题,如村组考虑不进行强电入地,电力公司可进行电力设施建设,解决居民用电困难。 《关于给予兴蒙乡桃家嘴村传统村落污水管网项目完善建设的建议》(第6号)。兴蒙乡桃家嘴村传统村落污水管网项目于2019年实施已完成土建部分,但由于资金问题设备未安装,导致污水无法正常排放,雨季内涝。针对代表提出的意见,我乡高度重视,乡政府多次研究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向财政局协调,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未能及时给予解决,目前乡政府正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同时已向县政府汇报,将桃家嘴雨污分流项目纳入全县集镇雨污分流项目。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确保责任落实。建立了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责任部门抓落实的工作闭环。第一时间将人大代表建议进行集中整理,根据建议内容及部门职责,明确责任领导和承办部门、提出办理要求,明确办理时限,确保件件有人管、有人办。 (二)强化沟通、确保工作质量。办理过程中,把提高质量和效率作为重点来抓,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好每一件意见办理,同时乡人民政府积极主动联系人大代表,及时向代表们反馈办件推进情况,积极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坚决消除“不面复、代签字”“只答复、不落实”现象,确保代表建议真正办到代表和群众的心坎上。 (三)严格督办、确保办理实效。严把交办关,把督促检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分管领导定期通报办理情况,对工作推进滞后的进行提醒催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所有建议。对督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牵头部门及分管领导进行沟通,对人大建议的答复格式和内容严格把关,做到内容针对性强、文字严谨、表述准确,切实把办理工作与推动工作相结合,把有益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推动兴蒙乡发展的具体工作实践。 各位主席团成员,2024年,我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乡人大主席团的监督指导下,在各位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各位代表和广大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个别建议办理质量还不够高,承办部门对建议办理工作谋划不到位,具体工作衔接不紧密。二办理方式单一,办理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欠缺,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依然存在,联系、走访征询代表的意见的主动性不够。三是因政策、资金等客观原因,办理效果不够明显,部分解决的建议离代表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乡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强化联系,不断拓宽思路,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将办理人大建议作为契机,加大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力度,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通海县兴蒙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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