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城市管理局对通海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通海县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4-07-15 17:47 点击率:18打印】【关闭

郑婷代表:

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财神街商户安装收缩雨棚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财神街处于泰和社区辖区内,沿街有众多商铺,是居民生活物资购买的主要场所,为方便住户出行和行人安全,商户取消了移动大伞的使用,计划安装伸缩式雨棚,但商户反映收缩雨棚安装未得到批准,建议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收缩式雨棚的安装问题。

二、存在困难

商户现未安装雨棚,影响正常经营。

三、办理情况

针对此建议,县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安排,认真开展工作,形成办理意见如下:

2024318日局班子召集相关人员专题研究财神街设置雨篷事宜,就具体工作作了安排并提出工作要求;412日局务会上,局领导跟进工作进展。415日法律法规股负责人与代表进行了沟通对接,听取代表意见,就财神街雨棚设置有关情况作了简要汇报交流。

针对财神街设置雨篷问题,202018日通海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指出,通海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古城区内不得设置遮阳(雨)篷,据此,我县编制的《通海县城市建成区临街遮阳(雨)篷设施相关技术规定 》成果稿明确,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核心区范围(旧县、御城)属于禁设区。同时,为进一步 加强临街遮阳(雨)篷管理,县城市管理局牵头编制《通海县城市建成区临街遮阳(雨)篷管理办法》,《办法》按照规委会的意见和雨篷设施技术规定,也明确提出包括财神街、文庙街等地区和道路为禁止设置区域,本《办法》自202441日起施行。因此,财神街不符合设置雨篷的规定,敬请谅解!

              

 

                                       通海县城市管理局

                                        2024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