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城市管理局对通海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6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通海县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4-07-15 17:17 点击率:15打印】【关闭

李成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建议在八一路上段设置垃圾(生活)暂存点》的建议,交由我局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医院、妇幼院搬迁到八一路西边已经两年,新区小学2024年将招生运行,但八一路段至今没有存放垃圾暂存点。

二、存在困难

资金来源尚未落实,且八一路段尚未验收移交,暂时无法选定地点进行安装。

三、办理情况

针对建议,县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安排,认真开展工作,形成办理意见如下:

经过分析研究,通海县城市管理局制定承办实施方案,计划在八一路设置分类垃圾亭,并20244月将承办实施方案和资金申报表上报县人民政府,截至目前资金未下达。

2024619进行实地查看并对接县住建局,指出八一路段尚未验收移交,不允许对路面及人行道进行任何施工变动。鉴于上述情况及考虑市容市貌,将分类垃圾亭设置地点变更为秀小路人行道边缘。目前秀小路尚未平整修复,因此暂时无法设置分类垃圾亭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待秀小路修复和资金落实, 将及时采购垃圾分类亭进行安装,并对产生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运。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无论采取何种解决方案,我们都会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我们热忱欢迎你们继续关注环卫工作,为环卫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通海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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