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建议在八一路上段设置垃圾(生活)暂存点》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医院、妇幼院搬迁到八一路西边已经两年,新区小学2024年将招生运行,但八一路段至今没有存放垃圾暂存点。 二、存在困难 资金来源尚未落实,且八一路段尚未验收移交,暂时无法选定地点进行安装。 三、办理情况 针对此建议,县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安排,认真开展工作,形成办理意见如下: 经过分析研究,通海县城市管理局制定了承办实施方案,计划在八一路设置分类垃圾亭,并于2024年4月将承办实施方案和资金申报表上报县人民政府,截至目前资金未下达。 2024年6月19日进行实地查看并对接县住建局,指出八一路段尚未验收移交,不允许对路面及人行道进行任何施工变动。鉴于上述情况及考虑市容市貌,将分类垃圾亭设置地点变更为秀小路人行道边缘。目前秀小路尚未平整修复,因此暂时无法设置分类垃圾亭。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待秀小路修复和资金落实后, 将及时采购垃圾分类亭进行安装,并对产生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运。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无论采取何种解决方案,我们都会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我们热忱欢迎你们继续关注环卫工作,为环卫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通海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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