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通海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84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时间:2025-07-17 18:15 点击率:4打印】【关闭

郑xx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财神街规范化经营管理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财神街占道经营现状分析

1.历史遗留问题突出,财神街零散卖菜现象已存在十年之久,具有时间长、跨度大的特性;原设有一个小型集贸市场,位于现在的美食城内,摊贩固定在市场内经营。2017年,美食城因启动升级改造原来在美食城内经营的摊贩全部迁出经营。美食城的改造总体方向由通海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决定,资金由钱可香提供。因美食城改造前后均由钱可香承租,摊位事宜也由钱可香负责协调。据对钱可香调查询问得知:改造前后摊位费用均为10元一天每个摊位。改造后美食城内曾预留了一定的摊位。钱可香与原经营户协调过回迁事宜,但经营户以在美食城内经营没有在街面上经营生意好。为由拒绝迁入。因原经营户不愿回迁,钱可香才取消了预留摊位,全部改做餐饮经营门店。现在,经营户已无回迁条件,也无固定地点售卖,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现象愈发突出。

2.组织依法取缔占道经营,成效甚微,自2019年通海县城市管理局成立后,通海县城建监察大队多次集中组织人员对财神街进行清理,将大部分商贩引入城东小菜市场入市经营。清理过后大面积摆摊的商贩已减少,存在一些零散的自产自销的群众在财神街进行售卖,以山区年纪大的居多,执法人员多次对其进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讲,效果甚微,劝离过后摊贩大多折返往回,来回跟执法人员打游击,管理难度大。20241月份在城管局的安排下,大队再次对财神街占道经营进行取缔,设置告知牌放在相应地方,前期已完全取缔占道经营的零散商贩,将其引入城东菜市场、大菜市场经营。后期由于城东市场租给私人经营,不允许自产自销的零散摊贩进入市场进行经营,这些人又重新流转回财神街进行售卖。责任中队一直在进行清理,对其多次占道经营屡教不听者做出相应行政处罚,但还是屡禁不止,加之季节性食物诸如水果、野菜、野生菌成熟大量上市,流动摊贩人员大量增多,执法人员数量较少,管理难度加大。

3.环境背景影响,202211月份,中央电视台到财神街围绕通海特色进行体验式拍摄,为营造烟火气息浓厚的氛围,宣传部让单位执法人员在拍摄期间暂停对财神街占道经营进行管理,拍摄过后大量卖菜群众以此为由,管理难度突然剧增。

4.城区内市场升级改造,摊贩入市困难;目前县城区域内的大菜市场升级改造,无法容纳大量零散商贩在大菜市场售卖,导致摊贩流动至财神街进行售卖,管理难度越发增大。

二、存在问题

一是财神街属县中心城区内老街区,周边居民生活区众多,附近设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人员密集,群众确有蔬菜、水果等商品买卖需求,导致大量流动摊贩在此聚集售卖,清理整治难度大。二是管理最大的难点在于周边没有疏导点,摊贩无市可入,自发到财神街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三是经了解,三个农贸市场摊位均收费,临散售卖老年人居多,造成流动摊贩销售成本增加。加之可供临散户使用的临散摊位较少,导致流动摊贩难以入市或不愿入市经营,大多数会流转回财神街售卖。

三、办理情况

1.持续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工作,规范财神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行为,引摊入市,督促沿街商户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

2.持续宣传,耐心引导。执法人员坚持“721”工作法,本着以人为本,教育引导的原则,向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者详细讲解相关规定,遇到不理解、不配合工作的摊主及经营户,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讲解占道经营对城区的影响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规劝其自觉纠正占道经营违法行为。

3.据了解,财神街当前正在开展雨污分流施工改造,改造完成后将引入市场主体,规范管理。

4.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提升城市环境秩序管理效能。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指正。

            

 

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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