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政协通海县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时间:2025-07-17 18:15 点击率:3打印】【关闭

周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通海老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老城区交通秩序现状分析

老城区由于建设年代较早,在规划布局上存在诸多先天不足,如道路狭窄、路网结构不合理、停车设施匮乏等,导致交通拥堵、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日益突出,给居民的出行带来极大不便,也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质。同时,随着车辆保有量的持续增长,老城区交通供需矛盾愈发尖锐,交通秩序治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二、存在问题

随着车辆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停车位数量不足,老城区交通供需矛盾愈发尖锐,交通秩序治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三、办理情况

(一)开展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

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长期开展静态交通综合整治(车辆违法停放称为静态交通违法,车辆行驶违法称为动态交通违法),2024年至20255月,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处罚违规乱停乱放非机动车418起,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力度。

(二)强化联合执法机制 引导市民规范停放

机动车及电动车未按规定行驶和停放的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有效改善通海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通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和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关于在通海县城区开展车辆违法停放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通告》,我单位会积极配合交警大队,进一步规范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强化路面管控,在违法查处过程中,加大交通法规宣传警示教育力度,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群、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切实形成严打、严防、严控和严治的管理态势,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采取人行道车辆禁停工程措施 增划非机动车停车线

1.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实际,针对市政人行道采取必要的人行道车辆禁停工程措施,在人行道入口设置石墩,石柱,杜绝车辆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2.车辆的规范停放需要有效地进行疏导,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实地踏勘,结合道路实际,增划非机动车停车线并对原有的、已模糊不清的非机动车停车线进行添明。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指正。

            

 

 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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