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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x等人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太和街人行道破损修复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职能职责,负责县住建局建成移交后的市政设施的养护工作。针对太和街人行道破损修复的建议,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现将工作落实情况做如下说明:一是于2026年4月15日对太和街破损、松动人行道地砖进行了一轮集中修缮;二是积极向上争取维修资金,同时加大对县城建成区内老旧破损市政设施的巡查、维修力度;三是加强与住建部门对接,依托建设部门实施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雨污分流等工程,实施此段破损人行道改造工作。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提出宝贵意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指正。 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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