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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9日,党组书记、局长吕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会议共有五项议题:(一)研究关于柔性引进人才专项经费支出方案事宜;(二)研究关于李宇杰、刘志凤、钱泓宇、何梅四位同志的调动事宜;(三)研究通海县2016级3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就业安置办理事宜;(四)关于罗云同志调动事宜;(五)研究关于下拨养老保险缴费待遇审核工作业务经费事宜。 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关于柔性引进人才专项经费支出方案事宜 事业单位管理股股长温建中作汇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厅柔性引进人才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办〔2018〕44号)文件要求,关于云南省人社厅拨付的10万元柔性引进人才专项经费使用方案。明细如下: 1.经费使用范围:开展柔性引进人才和智力服务活动发生的场租费、差旅费、咨询费、讲课费、住宿费、交通费。 2.经费分配方案:锦海花卉1万、云秀花卉1万、斯贝佳2万、源森天麻合作社1万、教育体育局1万、卫生健康局1万、县委组织部2万、人社局留存备用1万。 3.经费支出方式:由各单位拟定开展柔性人才引进或智力服务活动方案(方案中应包括活动组织形式、经费支出预算、引进或聘请专家类别、活动绩效目标等内容),报人社局审核审批。各单位根据审批方案组织开展工作,并做好总结和绩效跟踪、评估;活动结束后,根据云人社办〔2018〕44号文件规定的报销方式及开支标准,在经费分配限额内,由我单位直接支付各项费用。 会议认为:柔性引进人才专项经费的使用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厅柔性引进人才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办〔2018〕44号)文件规定。 会议决定:同意经费分配方案:锦海花卉1万、云秀花卉1万、斯贝佳2万、源森天麻合作社1万、教育体育局1万、卫生健康局1万、县委组织部2万、人社局留存备用1万。报销时按文件要求,在经费分配限额内据实列支。此项目责任领导:杨迎春,责任人:温建中、张娜。 (二)研究关于李宇杰、刘志凤、钱泓宇、何梅四位同志的调动事宜 事业单位管理股股长温建中作汇报 1.李宇杰(调出县外),男,汉族,1986年5月出生,籍贯:云南澄江,本科学历,本人身份:助理工程师(专技人员),2014年12月参加工作。 现工作单位:通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调往单位:澄江县目标绩效考核评价中心 调动理由及原因:夫妻两地分居 会议认为: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已签署意见,澄江县人社局商调函、个人调动申请书等材料齐全。 会议决定:同意调动,事业单位管理股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2.刘志凤(调出县外),女,汉族,1990年3月出生,籍贯:云南隆阳,本科学历,本人身份:二级教师(专技人员),2014年8月参加工作。 现工作单位:通海县四街中心小学 申请调往单位:澄江县文化馆 调动理由及原因:工作需要 会议认为: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已签署意见,澄江县人社局商调函、个人调动申请书等材料齐全。 会议决定:同意调动,待刘志凤在通海服务期满五年后(8月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来办理调动手续。 3.钱泓宇(县外调入),女,汉族,1988年9月出生,籍贯:云南通海,本科学历,本人身份:教师(专技十二级),2014年9月担任通海县九龙街道碧溪社区大学生村干部,2015年9月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进入建水县利民乡中心学校工作至今。 现工作单位:建水县利民乡中心学校 申请调往单位:通海县杨广中心小学 调动理由及原因:照顾夫妻分居 会议认为: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已签署意见同意调动,县委编办县外选调增人计划通知单、人岗匹配审查表及工作调动申请书等材料齐全。 会议决定:同意调动,事业单位管理股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4.何梅(县外调入),女,汉族,1987年2月出生,籍贯:云南通海,本科学历,本人身份:教师(专技十二级),2013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新平县老厂乡哈科底小学、保和小学、黑查莫小学和太和小学任教,2018年9月至今在新平县扬武镇小学工作。 现工作单位:新平县扬武镇小学 申请调往单位:通海县兴蒙乡文化事务中心 调动理由及原因:照顾夫妻分居 会议认为: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已签署意见同意调动,县委编办县外选调增人计划通知单、人岗匹配审查表(该单位暂无十二级空岗,待该单位编制内新的岗位调整新增十二级岗位1个)及工作调动申请书等材料齐全。 会议决定:同意调动,事业单位管理股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研究通海县2016级3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就业安置办理事宜 事业单位管理股股长温建中作汇报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发改社会〔2011〕2184号)文件精神,通海县卫健系统于2016年签订了《云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确定了3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分别为: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专业李娥、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专业文俊、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专业祁凤,该3名免费医学生现已毕业并取得了毕业证书。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云教高〔2016〕61号)文件“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定向安排在县级以下乡镇卫生院的,在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额内,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之规定,同时中共通海县委编办2019年5月下达通海县里山彝族乡卫生院、通海县九龙卫生院、通海县河西镇中心卫生院编制使用计划各1名,用于接收安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具体分配意见经卫健局党组会议研究如下:(1)李娥,女,汉族,大专学历,1997年07月生,籍贯云南罗平,身份证号码:530324199707XXXXXX,2019年7月毕业于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安置通海县里山彝族乡卫生院;(2)文俊,男,汉族,大专学历,1997年02月生,籍贯云南通海,身份证号码:530423199702XXXXXX,2019年7月毕业于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安置通海县河西镇中心卫生院。(3)祁凤,女,汉族,大专学历,1996年11月生,籍贯云南通海,身份证号码:530423199611XXXXXX,2019年7月毕业于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安置通海县九龙卫生院。 会议认为:通海县卫健局于7月22日提交请示,同时编办已下达增人计划3名(分别下达给里山卫生院、九龙卫生院及河西卫生院),用于安置定向免费医学生。该3名免费医学生各项材料报送齐全,符合政策规定。 会议决定:同意办理通海县2016级3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就业安置事宜,事业单位管理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关于罗云同志调动事宜 人社局副局长杨迎春作汇报 罗云,男,汉族,1988年5月出生,籍贯:云南新平,本科学历,本人身份:公务员,现任职务:科员,2013年9月通过公务员考录进入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至今。 现工作单位: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调往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 会议认为:罗云的父母现已年迈并长期居住在新平,经几次手术后身体状况欠佳,需有人照顾,罗云同志又是家中独生子,为方便照顾父母,本人提出调动申请。 同意罗云调动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工作,经过与新平县委组织部对接,罗云在通海县人社局再工作三个月(至10月底),主要负责:1、把公务员档案移交到组织部的工作完成;2、做好事业单位档案认定交接及传帮带工作。 (五)研究关于下拨养老保险缴费待遇审核工作业务经费事宜 人社局党组成员、社保局局长谭鸿昌作汇报 为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参照2018年参保任务及其他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下拨养老保险缴费待遇审核工作业务经费,下拨金额为:杨广镇、秀山街道、九龙街道13000元;四街镇、河西、高大乡10000元;里山乡、纳古镇8000元,兴蒙乡7000元,共计92000元。此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城居保工作。 会议认为:按各乡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绩效来分配工作经费,有利于促进各乡镇经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决定:同意工作经费下拨方案:杨广镇、秀山街道、九龙街道13000元;四街镇、河西、高大乡10000元;里山乡、纳古镇8000元,兴蒙乡7000元,共计92000元。工作中注意以下几点:1、养老保险缴费待遇审核工作业务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率;2、定期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3、以后人社系统下拨乡镇(街道)相关经费按工作绩效来进行分配。 参会人员: 吕华 王海泉 杨迎春 谭鸿昌 胡正伟 列席人员: 温建中 罗晓庚 邀请人员:周永宏(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 记录人: 戴世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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