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推广应用手机APP领取待遇 资格确认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9-08 16:24 点击率:288打印】【关闭

通海县推广应用手机APP领取待遇

资格确认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推广应用手机APP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的紧急通知》(云社险函【202032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举措,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便广大领取待遇人员自助办理待遇资格确认,特制定通海县做好推广应用手机APP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是社保经办机构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涉及人员广,社会关注度高,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资格认证,全面清理核查我县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现状,确保待遇领取人员社会化发放真实准确,有效杜绝多领、冒领、骗取养老金等行为发生,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健康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通海县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工伤1-4级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三、工作目标

2020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手机APP自助确认率达90%以上,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手机APP自助确认率达95%以上。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宣传引导(5-9月底前)

依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和离退休人员自管组组长,通过电视、网络、进入居民小区实地宣讲、信函、电话、分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待遇领取人员正确应用手机APP开展待遇资格确认,避免老年人因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注册困难等原因引发抵触和误解。安排专人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解答,杜绝因宣传引导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做好参保单位、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的培训(6月中旬前完成)

结合本地实际,5月底前制定宣传工作方案,6月中旬前完成对本单位业务经办、参保单位经办人员、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熟练操作手机APP自助确认功能培训,做到能教会或帮助退休人员完成确认。

(三)引导各类待遇领取人员安装使用手机APP5-11月)

1、机关事业单位及正常经营的企业,应充分发挥参保单位监管主体责任,指导并负责本单位待遇领取人员完成手机APP领取待遇资格确认的安装应用。

2、破产关停企业和自谋职业离退休人员,已移交乡镇(街道)、社区管理的由乡镇(街道)、社区服务组织负责指导完成手机APP领取待遇资格确认的安装应用;未移交的由原所在的具有社会化管理服务职能的单位负责指导完成手机APP领取待遇资格确认的安装应用,并将待遇人员安装情况及时上报社保经办机构。

3、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通过梳理并建立人员台账,采用信函、微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并采取适当方式将手机APP电子二维码及手机APP操作方法推送给待遇人员,尽力避免增加待遇人员负担;境外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确实无法进行远程确认的,继续按照《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外领函【2015660号)文件办理。

(四)从51日起,每月30日前汇总上报《玉溪市手机APP人脸识别安装应用统计调度表》。

(五)及时收集在推广应用手机APP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上级反映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