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1-28 11:07 点击率:981打印】【关闭

2022年,通海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安排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推进依法治理。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谋划这条主线,扎实开展法治工作建设,厚植法治氛围,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保障合力

1.制定计划,专人负责。为了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安排部署我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抽调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有经验、有原则的同志主要负责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明确了全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普法责任落实等具体内容,要求各经办机构、业务股室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具体落实各项法治宣传教育任务,确保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领导带头,学法用法。为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一是健全学习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网上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不断充实学法的新内容,为深化领导干部学法注入新的活力。二是坚持学用结合。全局领导干部积极参与行政检查和案例讨论等工作,并邀请本单位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复杂案件讨论,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习法律法规和人社政策与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完善机制,纳入考评。将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干部的任免、晋升、奖励结合起来,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我局按时组织和参加集体学习活动,对相关法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结合工作开展自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相关规定;按照要求开展法治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要求组织公务员初任和任职培训班,在初任和任职培训班课程中加大法律知识课程比例。

2.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考核干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重要衡量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选拔一批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干部充实进领导干部队伍;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影响工作的调离岗位;无违法违纪的干部。

3.强化日常教育。利用全局职工会、支部主题党日、上党课、支部组织生活等时机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保密、安全、生态文明意识,筑牢拒腐反腐的思想防线,利用QQ、微信等平台向全局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提醒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纪律,要求廉洁自律。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

我局严格以法律法规规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三定等为依据,从行政许可事项入手,并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监察、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等分类依次进行清理,较为全面地理顺了各职权的内容和要求,形成《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并采取积极措施,明确工作推进的完成时限、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责任科室,严格按照清理工作要求和步骤,确保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有章可循、不走过场。

一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二是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认真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检自查的通知要求,对我局权责清单梳理、行政审批情况、中介服务清理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工作情况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等政务服务建设情况、窗口服务减证便民情况、多证合一”“一证一码”“证照分离等商事制度改革等情况,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并将自检自查情况形成综合书面报告及时上报。三是按照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梳理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完成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初始化工作,完成本级监管事项认领7项,形成本级检查实施清单。四是为进一步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及一站式惠民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根据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安排,认真做好人社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承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要素信息,截至202211月底承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185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0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6项、公共服务事项158项,其中行政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许可事项进驻一站式惠民平台。五是根据云南省行政复议办公室及市人社局工作要求,做好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的推广使用工作。确定平台工作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等基本信息的录入审核,管理权限分配的相关工作。六是积极推行网上办。切实提升信息化水平,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一是创新服务模式,实行网络申贷,进一步降低群众申贷成本,提高申贷效率,加快贷款审核和发放进度,变群众来回跑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主动服务。二是依托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查询就业失业登记、企业失业保险业务办理等,增强了就业信息的互通共享,使广大劳动者可以通过网络更加便捷地获得优质的就业服务。三是梳理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按照政务服务相关工作安排,及时认领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事项100余个,公布办理时限、咨询电话、办理地址等要素。七是窗口服务减证便民。结合工作实际,优化公共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简化办事程序。按照最大限度便民利民的原则,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渠道,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全面清理循环证明、重复证明。一是取消失业登记需提供失业证明这一要件,改由经办人员通过查询反欺诈信息系统核实办理;二是对已办理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的参保单位, 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切实解决群众办事手续繁杂、证明繁多等顽症痼疾;三是打破户籍限制,实现所有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市内外群众、流动人口均可办理就业失业创业登记。四是优化整合业务经办流程,制作并发放一次性告知书,告知办理具体条件及需要提供的材料信息。按照精简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缩短经办、审批时限,为群众节约办事时间,全面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

(四)采取有力措施,规范自由裁量权,防范权力任性”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严格执法程序,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认真学习《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内,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公正执法。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使处罚裁量权的配套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权力公示制度、身份表明制度、回避制度、处罚事项告知制度、听证制度等制度。通过完善制度,以程序规范保证权力运行规范。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培训,全面掌握和领会规则和基准的内容,切实防止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滥用。

三是公开裁量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将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规则的内容向社会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有关量罚标准,使当事人对照自己的违法行为,得出行政机关将要给予他的量罚尺度,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和社会的认可,实现公平、公正。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定期对行政处罚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或通过专项执法督查对收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监督,全面掌握行政处罚的执法动态,实现对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多方位监督。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进行整改,做到有错必究,违法必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并落实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加大普法力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健全媒体公益制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加强新媒体技术在普法中运用的工作方案;行政复议人员配备符合法定要求,与工作任务相适应,杜绝有案无人办问题;全面落实关于工资报酬、劳动仲裁、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方面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的要求。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综治平安通海建设目标,以行业调解工作为基础,健全调解组织,预防为先,综合施策,多元化解,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筑牢预防化解矛盾防线。

一是加大劳动保障改善民生工作力度。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提高保障服务水平。强化就业政策支持和公共服务,调动社会各方创业积极性,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困难企业援企稳岗、企业下岗再就业引导等工作。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要求,更加注重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高脱贫实效。

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动态排查、集中排查和督办落实制度,认真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和敏感节点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要及时梳理、建立台账、深入研究,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妥善解决,做到维稳与维权的动态平衡。对排查出可能演化为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的不稳定问题,要密切关注动向,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疏导、严防事态扩大。

三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建立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认真解决群众反应的实际问题,将化解矛盾贯穿问题处置全过程,从根本上平息问题蔓延态势。坚持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以上访为名聚众滋事、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效做到依法处置,有效管控,确保稳定。

(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性规定,切实落实对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同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尊重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形成法律意见。预防和减少违法决策行为的发生,确保决策不拍脑袋,不走形式,不留后患,通过过硬的举措,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把一系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放到制度的笼子里。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决策科学民主化、法治化。近年来,没有发生行政决策内容违法的情形。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高度重视舆论监督,主动配合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落实,并取得实效。落实行政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责任追究。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编制行政执法职权目录,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职权流程图,向社会公布。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事项、条件、要求、期限、过程、结果和收费事项、依据、标准等,一次性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服务。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劳动保障执法依据不够完善

人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虽然做出了规定,但是处罚规定相对较弱。实际效果较好的罚款也基本在2万元以下,过小的罚款额度对于违规企业的威慑性不大,过大的罚款人社部门无权限做出。对于一些严重违法的企业,难以采取强硬措施,只能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影响执法的效率。

(二)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处置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人社部门在与建设、公安等部门联动处置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个别部门的行业主管作用没有很好发挥出来。部分劳动者采取极端方式维权时,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力度不大,导致极端维权违法成本极低,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处置效率。

(三)普法宣传形式略显单调

法律法规内容严谨单调,直接学习宣传,普法内容不易接受,效果不理想,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普法宣传过程中过分注重了法律条文的解读和经办程序的规范,没有进一步深挖条文背后的理念、逻辑和意义,政策宣传仅能填补法律知识匮乏,但还未能内化为一种思维模式。

一是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难覆盖。随着群众经济意识的增强,我县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部分外出务工或经商,很难集中,针对青壮年劳动力的依法治理宣传不能全覆盖。

二是对在家务农人员的宣传难安排。农村大多分散居住,农业生产经营也多样化,农忙早出晚归,农闲外出访友,时间由个人自由掌握,因此学习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时间安排难。

三是对中老年人的宣传难理解。我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大多是年龄偏大,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政策法规理解难,对规范的、抽象的法律条文更难以理解,学不懂、记不住,使得学法的积极性不高。

(四)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紧缺,关键岗位人员紧缺无法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县就业局机构编制13人设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实有在编11人,工作人员年龄老化平均年龄48周岁以上且一人多岗,无法保证机构正常运行。乡镇(街道)社保中心仅1名工作人员负责就业工作,无法分配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影响政策的高效执行落实落地。村(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站具体工作大多由文书或社区工作人员兼任,无法确保就业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审核监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等重点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机构无法正常运转;无法实现关键岗位、风险环节相互制约、监督,不符合内控制度规定。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

积极探索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行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主动配合意识,促进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的建立

与政府相关部门间建立协调配合制度,树立一盘棋思想。依照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部门间的联系与沟通。在处理问题时,认真协商,积极配合。规范协调配合制度的组织形式、范围、工作内容和运行流程等,为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协调配合机制打好基础。

(三)改善普法宣传方式,改善法治政府建设软环境

确定宣传重点,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内容与要求。根据人社工作特点与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系统部署。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四)引入互联网+人社”,创新工作模式

积极推广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努力实现互联网+人社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衔接有序、规范安全高效的互联网+就业格局,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开放共享的互联网+人社环境,有效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继续以抓扩面、重服务、强管理、塑形象、广宣传为重点,切实抓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以及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确保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特提出以下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完成参保扩面目标任务。二是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夯实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准确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三是加强社会保险欠费管理,加大社会保险费欠费清缴力度。四是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和制度。五是强化基金管理。六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六)加大对基层公共就业部门工作人员配备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办〔202222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四项规定(暂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77号)的有关规定,按照编随职转,人随事走的原则,建议有关部门考虑县级公共就业部门面临关键岗位人员紧缺急需的实际困难,及时增加机构人员编制,通过公开招考等方式补充基层公共就业工作力量。

四、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长、局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一)学习依法治国新理论,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1.认真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准确领会理念精神,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2.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制定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制定《县人社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县人社局公车使用管理办法》《县人社局财经管理制度》《县人社局重大行执决定事项目录》《县人社局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一套管理规范、内容完备的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任务

1.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法治玉溪建设规划(2022-2025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通海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找准职责,精准发力,全力推进县人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人社局局长、党组书记对重大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完善内部层级监督,督促相关人员依法行政

1.做好模范带头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负责人依法行政。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研讨学习、党课辅导、全体党员大会及各党支部会议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落实加强行风(机关作风)建设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完善内部层级监督,通过设立群众意见箱、举报箱收集群众意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约谈提醒抓早抓小。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两法衔接,严厉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与公检法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建立并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及联合惩戒机制。  

2.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在劳动保障日常巡视检查、各项专项检查过程中,通过云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提高了行政检查的科学性和公平性;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逐步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行政执法权责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均持有《劳动保障监察证》和《行政执法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规、专业法规知识学习,考核合格率达100%。按规范标准办理《行政执法证》。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力度,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