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艳梅 任通海县行政学校校长; 赵 亮 任通海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通海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 敏 任通海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龙自雄 任通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通海县公安局秀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志明 任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通海县公安局秀山派出所所长,免去通海县公安局里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金磊 任通海县公安局里山派出所所长,免去通海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青龙 任通海县公安局四街派出所所长,免去通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正科级)职务; 陈 伦 任通海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免去通海县公安局杨广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长春 任通海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砚 任通海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志超 任通海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安兴 任通海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许国清 试用期满,任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纳古管理所所长; 余庆勇 免去通海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毕 波 免去通海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红三 免去通海县公安局四街派出所所长职务; 钱忠诚 免去通海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旃太安 免去通海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杨光照 免去通海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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