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高家春 任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苏星瑜 任通海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免去通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胡正伟 任通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免去通海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职务; 祁敬元 任通海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免去通海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 绕 免去通海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陶丽琼 免去通海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谭鸿昌 免去通海县社会保险局局长职务; 吕 怡 免去通海县秀山街道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职务; 奎志娟 免去通海县九龙街道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职务; 雷 琼 免去通海县河西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职务; 陈 娇 免去通海县杨广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张超敏 免去通海县四街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职务; 李 红 免去通海县纳古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职务; 吴海芝 免去通海县兴蒙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刘 娟 免去通海县里山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职务; 白玉香 免去通海县高大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张向明 免去通海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王美彦 免去通海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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