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陈开春 任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局长、县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局长,免去通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郭阳阳 任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通海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文自录 任通海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陶志娟 任通海县司法局杨广司法所所长,免去通海县司法局九龙司法所所长职务; 王如玉 任通海县司法局九龙司法所所长,免去通海县司法局杨广司法所所长职务; 曹 玲 任通海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兼); 师尚庭 任通海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兼); 王宝强 任通海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兼); 高建飞 任通海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兼); 李学斌 任通海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兼); 张勤勋 任通海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王苑潇 任通海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兼); 李 砚 试用期满,任通海县第二中学副校长; 张 诚 试用期满,任通海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院长; 王 成 试用期满,任通海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副院长; 王熙葵 试用期满,任通海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副院长; 吴文宽 免去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局长、县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局长、县杞麓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新平 免去通海县司法局四街司法所所长(享受副科级待遇)职务。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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