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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任〔2025〕3号 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普传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3-31 10:27 点击率:34打印】【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普传志  任通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十七大队、交通管理局)大队长(局长),保留正科长级待遇,免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庭有  任通海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一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大队长(主任);

李晓东  免去通海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正科长级待遇;

李永明  免去通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保留副科长级待遇;

      免去通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保留副科长级待遇;

刘有旭  免去通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副科长级待遇;

杨桂珍  免去通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中队中队长职务,保留副科长级待遇;

      免去通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职务,保留副科长级待遇;

周正红  免去通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职务,保留副科长级待遇;

      免去通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职务,保留副科长级待遇;

      免去通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职务,保留副科长级待遇;

张建春  免去通海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副科长级待遇;

      免去通海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长级待遇;

刘家多  免去通海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长级待遇。

 

 

202531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