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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九龙街道调委会成功调处了一起老兵家庭纠纷,使一起一触即发的家庭暴力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得到有效化解。 当一位89岁手柱拐杖步履蹒跚的老人走进九龙司法所诉求调解家庭纠纷时,司法所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这位高龄老人,耐心听老人讲述诉求的缘由:诉求老人姓胡,1929年出生,系抗美援朝老兵。五年前妻子去世,育有一子四女,目前与儿子一家生活。自今年春节以来,因家庭琐事多次与儿媳妇发生矛盾,最近几天,矛盾进一步激化,甚至发生恶语伤人、相互拉扯的肢体碰撞,儿媳扬言要把公公弄死,老人称,自己的生命已得不到保障,请司法所给予调解。 司法所听完老人讲述后,立即组织街道、社区、居民小组三级调解员到老人的家中向老人的儿子和儿媳妇调查家庭纠纷的具体情况,了解到,近期以来,老人时常在儿媳妇面前念叨儿媳妇不关心自己,儿媳妇嫌公公不讲究卫生,吃剩的饭菜随地乱倒,在家里随地吐痰,直性子的儿媳妇由于这些原因也时常指责公公。久而久之公媳之间发生一言不合就恶语相向、甚至相互拉扯的肢体碰撞,儿媳扬言“要把公公弄死”,家庭关系恶化的矛盾纠纷由此产生。 根据此家庭的特殊情况,调解人员首先对儿媳妇进行家庭伦理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教育,指出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人都会变老,每个老年人都希望有一个幸福安宁的晚年,赡养老人不仅仅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更应该在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给予慰藉,照顾老年人物质、精神方方面面的需要,年迈者大多会是返老还童,越活越像孩子,关心老人就像关心自己的小孩一样,要无微不至。其次是指出儿子在家庭中应是桥梁、纽带,对家庭的和谐有着重要的作用,要求儿子做到善于发现家庭纠纷的苗头,及时协调父亲与妻子之间的关系,要有和事老、和稀泥的处事方式。既要对妻子耐心细致的疏通,也要把父亲的工作做好,要以诚相待,相互尊重,相互信任,求同存异的处事方式对待父亲与妻子。 在做好老人儿子及儿媳思想工作的基础上,调委会召集老人的五个子女再次进行了革命传统、社会公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促使其并自愿达成协议:一是儿媳妇对公公返老还童的心智给予理解,改变家庭伦理观念,不与公公正面冲突。二是儿子加强家庭的枢纽作用,以后父亲和妻子相互的建议由儿子转达,协调、疏通好父亲与妻子之间的关系。三是儿媳妇在近期对公公的不当行为当着众家庭成员的面向公公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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