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审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12-10 10:41 点击率:92打印】【关闭
           通海县审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范围抽查标准抽查比例抽查频率抽查方式抽查内容备注
1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监督。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
3、《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
  
县审计局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审计项目1.项目所有的审批和征地手续完成。
2.项目验收完成。包括各类工程质量验收、环保验收等,且资料齐全。
3.单项工程结算完成。
4.资金足额到位,债权债务清理完毕。
5.交付使用资产,分配、分摊完成。
6.竣工决算编制完毕。
   
10%1次/年审计1.项目建设程序审计。
2.项目建设管理审计。
3.项目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的审计。
4.建设资金来源和到位情况审计。
5.项目建设成本审计。
6.建设项目其他事项审计的内容。
   

2对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
县审计局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10%1次/年审计1.县审计局批准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审计内容及重点;
2.企业的财务状况,企业的重大经济决策事项;
3.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4.企业贯彻落实政策情况,企业执行财经纪律情况;
5.企业领导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3对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
县审计局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10%1次/年审计1.社会保障制度运行、落实情况及成效;
2.审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和各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的总规模;
3.审查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办法和依据是否科学合理,分配程序是否规范;
4.审查上级财政拨付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的到位情况及拨付下级资金的及时性、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挪用等情况;
5.审查专项资金单独核算管理、专款专用情况,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资金管理使用的要求,使用过程中有无截留转移、虚报冒领、徇私舞弊,贪污私分和挤占挪用及“小金库”等违法违纪问题情况;
6.专项资金所取得的各项成果及绩效评价。
   

4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
县审计局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第二十二条
10%1次/年审计1.项目进展情况;
2.财务报表是否完整、真实、准确、规范;
3.财务收支是否合规、合法、真实、规范;提款报账程序规范及国外贷援款运用情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4.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项目立项审批情况;工程实施及物资采购招投标情况;合同执行情况。
5.项目执行机构设置及内控执行情况;
6.项目绩效情况。

5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核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
县审计局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对象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第二十七条
10%1次/年结合日常审计工作开展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及遵守法律、法规或者执行准则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