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省级重点建设村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审计结果
(二O一三年三月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通海审计局于2012年11月9日至20日,对通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通海县新农办)2011年省级重点建设村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小康、文明、生态、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突出抓好农民增收、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根据玉溪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玉溪市2011年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建设村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农领发〔2011〕1号),及通海县新农办《关于印发<通海县2011年省级重点建设村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新农发〔2011〕1号),确定2011年通海县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7个,分别为通海县高大乡代办村委会库南村、里山乡大黑冲村委会秀水沟、秀山街道大树村委会董家营、杨广镇兴义村委会兴义村、纳古镇五组、九龙街道三义村委会储家营、河西镇石碧村委会沙落村。建设内容为村庄道路和文体活动场地硬化、挡墙支砌、活动室、活动场地修建、支砌排水沟、新建公厕和垃圾处理池、绿化等,总投资为181.26万元,其中:省级重点村建设补助资金105万元,村民自筹资金15.82万元,村民以工折资13.82万元,村集体资金投入46.62万元。通海县新农办负责全县项目的协调组织督促检查,项目实施由各乡镇及街道办负责,省级重点村建设补助资金由通海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管理和核算,自筹资金由各乡镇、街道办农经站管理和核算。
审计结果表明:通海县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管理,能严格执行《玉溪市新农村建设典型示范村和重点建设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由乡镇财政所或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具体管理,实行报账制,专款专用。经审核,资金支出与建设内容相符,资金拨付审核手续齐全,会计核算基本规范;项目施工能按批复内容进行建设,未发现擅自变更项目或挪作他用,对外出借、截留、套取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虚列支出、拖欠工程款等现象。
二、审计建议:(一)完善会计核算资料。审计中发现部分项目工程款结算会计核算资料不全,包工不包料工程工时费未附结算资料,部分工程款支付未附合同等。通海新农办应督促各乡镇、街道办完善相关工程资料和核算手续。(二) 对尚未开工的高大乡代办村委会库南村文体活动室项目,通海县新农办应尽快出台切实可行的方案,抓紧对该项目的实施,并加强监管。
三、审计整改情况
通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审计提出的二条建议已积极采纳。
通海县审计局
2013年3月11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通海县审计局 发布人: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