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通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16日至5月25日,对通海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教体局)预算执行和绩效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县教体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职能科室11个。核定人员编制总数52人,实有人员84人,其中:编内人员46人,缺编6人;借调人员31人;临时人员7人。核定车辆编制数2辆,实有2辆车。2020年县财政下达县教体局预算指标9 564.24万元,2020年县财政实际拨款9 340.80万元(含2019年预拨2 552.64万元),未拨223.44万元(财政按实际支出拨款)。根据县教体局年终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417.15万元,当年总收入9 736.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 340.80万元,其他资金收入396.03万元;当年总支出9 750.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 347.14万元(其中虚增支出2 552.64万元),其他资金支出403.4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3.3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教体局能按照预算法和有关规定组织预算执行,基本能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套、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三公”经费审核和控制,“三公”经费逐年减少。但审计也发现,县教体局在财务核算以及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如应缴未缴结余资金、校财局管(公共部分)收支及资产负债单独核算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列报、固定资产以及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开支范围0.02万元。 (二)应缴未缴结余资金1.63万元。 (三)应缴未缴非税收入0.03万元。 (四)校财局管(公共部分)收支及资产负债单独核算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列报。 (五)违规出借资金3 652.64万元。 (六)虚增单位预算支出2 552.64万元。 (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65.84万元。 (八)会计核算不规范。 (九)重大政策落实执行不到位0.62万元。 (十)未按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十一)会议费不降反增。 (十二)存在使用盗版系统软件的情况。 (十三)公务接待收取伙食费管理不规范0.6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通海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扩大开支范围0.02万元的问题,要求收缴省财政;对应缴未缴结余资金1.63万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0.03万元的问题,要求上缴县财政;对校财局管(公共部分)收支及资产负债单独核算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列报的问题,要求将2020年末非财政拨款结余6.60万元和应缴财政利息5.84万元上缴县财政,其他资产负债纳入基本账套核算;对违规出借资金3 652.64万元的问题,要求尽快收回出借资金,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对虚增单位预算支出2 552.64万元的问题,要求及时调整账务,保证决算报表的真实性;对其他问题提出了今后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加强管理的意见。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通海县审计局建议: (一)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县教体局应加强对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使用绩效,对长期未使用的结转结余资金及时进行清理盘活,对长期挂账在往来款的借款进行追回。 (二)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县教体局要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加强资产统筹管理使用。对捐赠以及借入的资产加强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闲置,做到保值增值。 (三)加强账户管理。由于县教体局统管整个教育系统,涉及的资金账户比较多,县教体局应当及时清理相关账户,上缴结余资金,严格按政府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指出的问题和作出的审计决定,涉及单位高度重视,已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进行了整改。对扩大开支范围0.02万元,应缴未缴结余资金1.63万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0.03万元的问题,已按规定全部上缴;对校财局管(公共部分)收支及资产负债单独核算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列报的问题,已将2020年末非财政拨款结余6.60万元和应缴财政利息5.84万元上缴县财政,其他资产负债纳入基本账套核算;对违规出借资金3 652.64万元的问题,已积极向县领导汇报,争取收回借出资金,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对提出的其他问题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加强了管理。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已积极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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