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通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通海县残疾人联合会、通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通海县水利局等49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此次审计调查的49个预算单位占全县56个一级预算单位的87.50%,其他7家单位为单独立项审计。截至2020年末,49个一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共1 149人,实有人员1 112人。车辆编制122辆,实有123辆。49个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指标共68 933.51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47 713.51万元,调整追加预算21 220万元。2020年49个单位财政决算总收入90 566.89万元,总支出88 163.4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 403.40万元,累计结余12 328.40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49个单位总体上都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财经纪律,预算管理得到不断加强,在单位预算执行过程中,基本上遵循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结果。“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总体上得到了较好的控制,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但是,在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比如应缴未缴结余资金及非税收入,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以及未按规定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普遍存在,部分单位仍存在会议费、接待费列支不规范,单位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等。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等24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资金144.45万元。 (二)通海县水利局等4个单位违规借款2 180.69万元。 (三)通海县水资源调度管理中心使用个人储蓄卡临时存放单位资金累计62.47万元。 (四)通海县水利局提前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保险及劳务费7.36万元。 (五)通海县残疾人联合会多付劳务派遣费用6.80万元。 (六)通海县融媒体中心等6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1 247.53万元。 (七)通海县医疗保障局等5个单位在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中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0.40万元。 (八)通海县统计局等18个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不降反增。 (九)通海县水利局向下属单位收取工作经费56万元。 (十)中国共产党通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等8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十一)通海县农业农村局等35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通海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等24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资金144.45万元的问题,要求上缴县财政;对通海县水利局等4个单位违规借款2 180.69万元的问题,要求及时收回借出资金,今后严格遵守规定,禁止违规借贷;对通海县水资源调度管理中心使用个人储蓄卡临时存放单位资金累计62.47万元的问题,按规定将该问题移送通海县水利局处理;对通海县水利局提前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保险及劳务费7.36万元的问题,要求通海县水利局收回提前支付2022年的费用,据实列支;对通海县残疾人联合会多付劳务派遣费用6.80万元的问题,要求县残联将多支付劳务派遣费全部收回;对通海县融媒体中心等6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1 247.53万元的问题,要求及时清理往来款,避免长期挂账;对其他问题提出了今后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加强管理的意见。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通海县审计局建议: (一)重视单位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能力。此次调查的单位很多会计人员为外聘或者非专业新会计人员,对单位具体工作、业务了解不够,政策、法规不熟悉,会计知识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重视财务工作,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能力培训。 (二)严格控制管理“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避免扩大开支范围。各单位应当规范相关业务支出,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流程手续,避免超标准、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出现。 (三)强化预算绩效。部门预算应实行全口径预算,严格执行零基预算,对年末存量资金应纳入次年部门预算统一管理。财政部门应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按月或按季开展绩效考核,对项目绩效指标未完成或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及时调整,考核结果与次年下达预算招标相挂钩,适时进行增减。 (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部门要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加强资产统筹管理使用。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盘点清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确保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国有资产不闲置、不流失,做到保值增值。 (五)加强公务卡报账管理。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严格使用公务卡结算。 (六)强化建章立制。建议由财政部门牵头,结合实际,重新修订我县培训费管理办法,适度提高培训费标准,从严审批培训,明确部分制度规定,做到从制度入手,查找漏洞,促进制度的完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指出的问题和作出的审计决定,涉及单位高度重视,已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进行了整改。对应缴未缴财政资金144.45万元的问题,已上缴126.35万元,其余18.10万元正在整改中;违规借款2 180.69万元的问题,已在积极协调收回资金;对提前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保险及劳务费7.36万元以及通海县残疾人联合会多付劳务派遣费用6.80万元的问题,已经收回多付费用;对提出的其他问题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加强了管理。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已积极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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