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绩效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通海县审计局 时间:2023-07-24 11:51 点击率:172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通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511日至720日,对通海县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绩效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一)基本情况                                         

县文化和旅游局属通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加挂通海县文物局牌子,核定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中1名兼任通海县文物局局长),实有人数8名。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内设机构4个:即综合办公室、文化股(行政审批股)、文博股、旅游股。下属单位6个,即通海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海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通海县文化馆(通海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通海县文物管理所(通海县博物馆)、通海县图书馆、通海县秀山历史文化公园,核定事业编制37名,实有37人。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和旅游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等。   

审计结果表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预算得到有效执行;会计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单位财政、账务收支基本真实、合规;固定资产采购和处置合规率100%预算细化率100%,公务接待费用、会议费等得到了控制,但存在公款私存、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降反增。 

(二)县图书馆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固定资产未入账;    

2.固定资产闲置

(三)县图书馆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26.46万元。

(四)县文化馆提前发放临聘人员工资2.84万元。

(五)应缴未缴结余资金6.38万元。

1.县文物管理所应缴未缴结余资金4.72万元;

2.县秀山公园应缴未缴结余资金1.66万元

(六)县秀山公园出纳张某公款私存累计14.21万元。

(七)现金收入0.44万元未及时送存银行。

1.县秀山公园门票现金收入0.38万元未及时送存银行;

2.县图书馆收取图书证押金0.06万元未及时送存银行

(八)县秀山公园文庙三礼收入及导游带团收入未全额缴入县国资公司0.3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通海县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降反增问题,要求县文化和旅游局应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对县图书馆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县图书馆对未入账资产加强管理,按规定登记入账,确保账实、账表相符,对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充分盘活闲置资产,发挥其用途,提高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益;对县图书馆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26.46万元问题,要求县图书馆应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对县文化馆提前发放临聘人员工资问题,鉴于提前支付的工资1.42万已于202283日退回并存入单位账户,审计本次未作处理,但要求县文化馆今后应严格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应缴未缴结余资金6.38万元问题,要求县文物管理所、县秀山公园应将上述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对县秀山公园出纳张某公款私存累计14.21万元问题,鉴于资金已全部存入单位账户,审计未作处理,但要求县秀山公园今后应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管理制度,及时将资金存入单位账户;对现金收入0.44万元未及时送存银行问题,要求县秀山公园、县图书馆今后应将收取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对县秀山公园文庙三礼收入及导游带团收入未全额缴入县国资公司0.39万元问题,鉴于资金已支出,本次审计未作处理,但要求县秀山公园今后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通海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督促下属单位理顺资产权属关系,定期清查盘点,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财经法律法规,规范单位财务核算和报销手续,增强财务管理风险意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县文化和旅游局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降反增问题,县文化和旅游局今后将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对县图书馆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经县图书馆向省文旅厅公共文化处、云南省图书馆咨询,回复如下:该批设备资产入账及处置问题属全省共性问题,省文旅厅将于近期下发清查、处置共享工程设备的通知,县图书馆将在收到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妥善处置,对县图书馆固定资产闲置问题,闲置未用的3组期刊架已搬回期刊阅览室投入使用,对樟木箱进行全面检查,无法用于存放图书及古籍的樟木箱,已向县文化和旅游局及县财政局提交请示,县财政局已于1114日下达报废的批复,将在本月内完成资产处置,对临街铺面进行全面清理,计划改造升级后作为公共文化设施一部分投入使用,同时密集架也投入其中使用;对县图书馆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26.46万元问题,待县图书馆换证工作结束后,将及时对借书证押金进行清理;县文化馆提前发放临聘人员工资问题,已于202283日将提前支付的工资1.42万元退回并存入单位账户,今后将严格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应缴未缴结余资金6.38万元问题,县秀山公园于2022年将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局,县文物管理所正在与县财政局协调资金中;对县秀山公园出纳张某公款私存累计14.21万元问题,县秀山公园今后将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及时将资金存入单位账户;对现金收入0.44万元未及时送存银行问题,县秀山公园、县图书馆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将收取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对县秀山公园文庙三礼收入及导游带团收入未全额缴入县国资公司0.39万元问题,县秀山公园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已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