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审计局关于通海县疫情防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结果


来源:通海县审计局 时间:2024-11-15 17:24 点击率:10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通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628721日、87日至814日、829日至928日,通海县20202022疫情防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疫情防控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至2022年,通海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7 357.76万元,其中: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分别安排 1 828.70万元、4 241.99万元、6万元、1 281.07万元。截至2023928日,实际支出7 307.75万元,结余结转50.01万元。

(二)捐赠款物方面情况

1.捐赠资金收支情况。2020年至2022年,通海县共收到县红十字会、县民政局、慈善总会社会捐赠资金853.49万元,其中:定向捐赠资金340.64万元,非定向捐赠资金512.85万元。定向捐赠资金已全额拨付到各指定捐赠单位;非定向捐赠资金指挥部拨付到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疾控中心、县属3家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各乡镇(街道)等26家单位截至20238月,涉及本次审计的26家单位捐赠资金支出704.74万元,资金结转结余61.76万元。

2.捐赠物资收发情况2020年至2022年,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共收到社会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酒精、方便面、水果等各类物资104.62万件(折价311.55万元),已在全县范围内全部统筹安排使用。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通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成立机构、印发方案,明确措施,各工作专班、各乡镇(街道)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全面落实物资供应保障、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检疫关口覆盖、隔离场所管理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但审计调查发现,被审计单位还存在未及时足额拨付疫情防控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未入账、防疫物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足额拨付疫情防控资金282.73元。

(二)扩大开支范围0.08元。

(三)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21.28元。

(四)虚列支出2.80

(五)应缴未缴项目结转结余资金22.39

(六)未入固定资产124.67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于上述问题,通海县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及时足额拨付疫情防控资金的问题要求县财政局及时足额下拨未拨资金;对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高大乡政府追回并收缴省财政;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河西镇石碧村委和县中医院对涉及问题金额归还原资金渠道;对虚列支出的问题要求杨广镇政府、县文旅局、县司法局对涉及问题金额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应缴未缴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涉及的12家单位将涉及的金额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对未入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涉及的17家单位将未入固定资产及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核算,确保账实相符。

针对存在的问题,通海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合理统筹物资和资产管理;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化解相关债务;三是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20246月末,除有4家单位涉及的相关问题尚未整改外,其余单位涉及的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具体是:未及时足额拨付疫情防控资金问题正在整改中;扩大开支范围问题资金已收回收缴省财政;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问题已全部归还资金渠道上缴县财政;虚列支出问题涉及的3家单位,除1家单位涉及2万元尚未整改外,其余2家单位涉及问题资金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应缴未缴项目结转结余资金问题2家单位涉及3.82万元未整改外,其余10家单位已将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未入固定资产问题17家单位已全部整改入账。已采纳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