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通市监发〔2018〕34号)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12-11 14:35 点击率:80打印】【关闭

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印发2018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管理所,行政执法大队、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不断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要求及我县2018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制定《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0日

 

2018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以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为主线,以严监管、促规范、保安全的总体工作思路,按照“四个最严、两个同责”的要求,不断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风险防范和日常监管;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实现“零差错”;“明厨亮灶”建设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有新突破;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培训,逐步实现监管工作“网格化、格式化、痕迹化”,执法人员熟法规、懂业务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综合执法水平。切实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每年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从业人员不少于15个学时,不断提升其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餐饮服务水平。

二、强化日常监管,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1.强化许可核查,把好准入关。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风险管控、分类许可”的原则依法开展食品经营新办、延续、变更的现场核查工作,严把现场核查关。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持证率继续保持100%,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2.全面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及风险等级评定。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不断总结量化分级管理的做法,推进风险分级管理评定工作。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分级、谁负责”的原则,继续推进“寻找笑脸就餐”行动。年内全县完成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率达100%。风险分级评定率达100%。

3.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规范,总结完善保障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全力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精的食品安全保障队伍,实现保障工作 “零差错、零事故、零投诉”。

4.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要建立以乡镇(街道)为监管前沿,村、组三级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延伸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触角,拓展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视野,加快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逐步实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全覆盖。做到一申报一承诺一备案一审查一检查一留样”的工作格局。

5.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充分发挥餐饮食品快检设备的作用,确保抽检工作的靶向性。要根据不同时节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抽验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

6.继续推进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平台应用。加大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托电信追溯平台,摸清全县使用电子监管系统的底数,做好监管数据汇总,力争年内完成餐饮服务单位入网率达30%以上。

7.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新突破。要继续加强同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要加大宣传力度,将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的不同档次和学生就餐规模,由学校或食堂承包人购买不同金额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不断提高学校及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年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购买率达90%以上。要宣传和鼓励辖区内大型、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高风险经营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不断提高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

三、加强风险防范,强化重点监管

1.加强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以“学校食堂、校园周边、旅游景区、农村集体聚餐”为重点,加大学校食堂、重大节假日、旅游黄金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力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防范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重点品种监管。要围绕米、面、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检查,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未按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3.加强重点时段监管。要以春季、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为重点,以中高考、节假日、旅游旺季、野生菌上市、药善冬补季节、农村集体聚餐高峰时段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小摊贩的登记、备案监管。要全面摸清并掌握辖区内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小摊贩的基本情况,严格按照《云南省食品小摊贩备案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小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加大市场巡查和监管力度,力争年底完成备案率80%以上的目标。

5.加强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严格执行禽类及其制品采购的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账登记制度;严格落实餐饮单位不得采购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畜及其制品,不得采购、经营野生禽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类及其制品,杜绝问题禽类及其制品流入餐桌;严禁学校校内和单位食堂食品处理区内圈养活禽、现场宰杀活禽;禽肉类食品加工用具和盛放器具要与其它食品分类使用、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四、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工作

要制定“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透明厨房为基础,视频厨房、网络厨房为亮点。制定具体措施,排出完成时间表,加强网络订餐规范监管,鼓励“后厨直播”,做到“线上”“线下”餐食同标同质。继续推进“明厨亮灶(网络厨房)”建设;全面启动大型、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力争年底完成80%以上建设任务。

五、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和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报告制度和协查机制,加大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及责任追究。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控制事态,消除危害,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

六、强化服务,确保餐饮业稳步发展

采取鼓励、政策引导,整合资源,创新方式,培育一批市场竞争能力强,发展潜力较大的餐饮企业纳入限额以上法人单位,树一批企业和产品品牌,做大做强通海餐饮业。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服务质量监管,正确引导餐饮服务单位认识到上报数据的重要性,使企业做到实事求是,应报尽报,不瞒报,不漏报,客观真实反映当地餐饮业发展水平。年内力争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餐饮业增速18.5%以上的目标。

请各监管所于5月14日、10月17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春季、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及数据统计于10月17日前)及数据统计(见附件1、2、3)报县局餐饮股,联系人:高建飞,联系电话:3029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