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本局 时间:2026-01-27 09:06 点击率:27打印】【关闭

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

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1期)

 

          一、抽样单编号为:XBJ25530423731836262的鸡蛋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XX销售的鸡蛋,经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41 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经调查,20250927日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鸡蛋进行了抽样送检。20251101收到玉溪市检验检测认证院的检验报告№: SC202505931检验结论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41 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1106日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的义务。

(三)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XX销售不合格鸡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罚。鉴于当事人当事人属首次违法,无主观故意性,如实陈述违法事实,销售数量少,兽药残留凭经营者自身无法发现,且未发现造成危害后果,情节轻微。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据《云南省市场监管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第(二)、(三)项的规定减轻处罚,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2.XX采取的整改措施: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严格采购环节的管控,加强进货查验,从正规渠道购进,确保质量安全。

 

 

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1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