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海县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通海县税务局 时间:2024-03-12 10:10 点击率:164打印】【关闭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通海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通海县税务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推动通海县税务局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通海县税务局2023年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到税收法治工作全过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省局、市委市政府、市局、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支部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组织学、干部职工自觉学的模式,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内容结合“学习兴税”平台运用、执法资格管理等,持续加强对税务人员法律基础知识和税费法治教育培训。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格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认真落实“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四个坚决”要求,根据税源具体情况依法组织税费入库,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减轻纳税人缴费人负担,严格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制止各种有税不收及收过头税、虚收空转行为,促进组织收入工作健康顺利开展,圆满完成收入任务,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国家财力。坚决服务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扛牢压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政治责任,全力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在通海落实落细,推动税费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3.依法发挥税收职能。认真落实好自2023年1月以来发布的税费优惠政策和2023年8月延续的税费优惠政策等,将减税降费工作管理日常化,持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情况,坚决把该退的退到位,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把该缓的缓到位,有效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23年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效果显著,全年留抵退税5841万元,“六税两费”共减免税款1131万元,惠及企业6618户,11户企业享受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免政策,抵减金额427万元。企业负担明显减轻,市场活力有效激发。同时,进行精准推送,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促进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理解、执行、适用政策。加强政策实施后的跟踪分析,及时反映政策效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研究改进建议,确保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卓有成效。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4.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各流程工作。2023年,按照市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的要求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同时,组织开展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确保税务执法依据合法合规。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5.坚持集体讨论依法决策。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重要制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内部制度建设。重大执法决定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商讨解决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将法治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坚持税收工作和法治工作的有机融合。积极培养法治人才,对广大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时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及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依照流程开展,提升群众的参与度,接受群众意见和监督,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

6.积极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突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按程序开展合法性审核,确保决策部署合法有效。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发挥好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保落实作用,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将税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从事税收执法活动的干部要求必须具备税收执法资格。通海县税务局执法岗位人员须参加全国税收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取得执法资格证书才能上岗执法。开展执法活动均要求2人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共同参与。执法活动主动出示文书和执法证件、主动告知权利义务,通过书面记录、执法记录仪录像等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行记录,执法决定结果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大厅电子显示屏、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8.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建立了通海县税务局和下属三个分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运用内控平台加强日常执法工作监控,对执法疑点,及时提醒责任部门核实整改。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设立举报箱、对外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畅通纳税人救济途径。

9.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按照稳中求进、科学规范、优化创新、统筹协调、便利高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逐步健全完善执法主体、执法资格、执法行为、执法监督、执法责任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打造全新的税收执法质量控制体系。持续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坚持基础信息与专项信息相结合,规范公示内容;坚持统一平台与多元渠道相结合,规范公示载体;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规范公示环节;坚持分工负责与统一发布相结合,规范公示流程。持续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文字记录为主、以音像记录为辅,遵循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的原则进行全过程记录,及时将执法音像统一上传至云南省税务局电子征管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执法音像记录的有效存储、传输、应用和管理。持续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涉及重大执法决定的事项均须经过法制审核把关,严格履行法制审核程序,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扫除法律障碍。

10.依法处理税收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规定落实行政裁量基准,体现法律引导作用,对查实的税务案件,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规规定处罚范围内进行处理或处罚,处罚工作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注重对违法纳税人的宣传教育,没有发生同案异罚、畸轻畸重、标准不一,办关系案、人情案的情况。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共办理处罚案件368件,其中普通程序处罚案件32件,简易程序处罚案件228件,共有108件税收违法案件符合并适用了“首违不罚”。

11.全面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抽调人员组成案卷评查组,认真对2022年的36件普通程序处罚的案件及192件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的行政许可案卷开展案卷评查,评查结束后及时反馈管理分局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管理分局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12.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结合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主题宣传等节点,到校园、到企业、到乡村开展“面对面”讲解“一对一”宣传,让税法宣传走进校园,让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深入人心;组织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线上学习、知识竞赛等活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提升干部民法常识和运用能力;按照《通海县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开展普法工作,充分展示通海县税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尽心尽力服务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良好形象,共建诚信和谐平安的法治通海。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3.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及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等,建立健全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在日常税务执法工作和服务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打造优质的纳税服务体验,避免征纳双方矛盾发生和激化,及时处理矛盾和舆情。对突发事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加强与上级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对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加强全县税务系统应急基础建设,建立健全预警、响应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运用先进技术及设施,科学指挥,措施果断,合理调配,高效运转。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4.(1)稳妥办理涉税争议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及相关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制度,高质量、高标准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确保妥善化解涉税行政争议。扎实做好税务行政复议意见书相关工作,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规范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完善纠纷化解机制。通海县税务局以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为载体,设立“枫桥式”税费争议调解室,制定通海县税务局“枫桥式”税费争议调解室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县局,矛盾风险源头管控,税费治理落地基层”目标的实现。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5.推动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规范化。一是推行税收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等。二是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建设,通过督察内审工作查找税务部门内部风险,对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流程不严密、岗位设置不合理、责任压实不严格等诸多方面进行风险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16.强化纪律监督。把党委全面监督、纪检组的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相互协调。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

17.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一是畅通监督举报途径,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12366平台、办税大厅、公务用车车身等多种途径,公布税务部门监督举报方式和途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关注各类新媒体信息,对舆情作出及时收集反馈,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及上级部门,跟踪了解情况,制定预案,必要时作出预处理,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8.全力打造智慧税务,非接触式办税更便利。立足精细服务提档升级,持续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在不断提升“非接触式”申报率的基础上,大力推广数电发票,积极运用征纳互动、精准推送、培训座谈、走访问需等“线上+线下”服务方式,积极打造多渠道办税缴费方式方法,创新服务举措,将智慧办税新体验融入各项税费业务,引导纳税人缴费人轻松体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体验,逐步实现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构建“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智能办税分流、窗口办税兜底”的四级办税服务体系。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9.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通海县税务局始终坚持“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动摇,立足税务实际,严格执行党委“第一议题”制度,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主动服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提升税收服务国家治理效能。

20.坚持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通海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国家税务总局通海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例会制度,专题研究全面依法行政工作。2023年,共召开了4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并坚持会前学法的制度。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通海县税务局在推进法治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税务干部法治意识不强,执法规范性仍有待加强;个别纳税人税收遵从度不高,仍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

建议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加强典型案例学习,组织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运用法治思维,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利用“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大力开展税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持续深化税收法治教育,发挥税法宣传教育的预防和引导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的浓厚氛围。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通海县税务局将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通海税务工作的实际,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继续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迅速落实税制改革和经济税收政策研究部署,做好市局及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来文来函涉税工作的研究反馈、情况报告,切实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等制度要求,推动各项税费政策高效率高质量落实,更好服务通海经济社会发展。

(二)深入推进文明执法,打造更公平的营商环境。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杜绝简单粗暴执法、坚决防止脱离实际的“一刀切”执法;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前,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打造公平公正透明的税收执法环境,切实保障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三)继续组织开展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推进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流程、配套制度、相关文书,严格执行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水平,发挥重大税务案件事中监督制约作用,规范税收执法,降低执法风险。

(四)持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自身建设。推动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议事规则,促进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强化依法治税组织保障和思想保障。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结合国家宪法日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实施税务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