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就业服务政策宣传卡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9-17 15:40 点击率:0打印】【关闭

 一、办理《就业创业证》

办证范围:1.进行就业创业、失业登记的劳动者(高校和技工院校高级技师班毕业学年内的创业者);2.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劳动者;3.从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劳动者;4.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劳动者;5.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者;6.农村低收入家庭有转移就业要求的本地农村户籍劳动力劳动者;7.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8.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9.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情况。

申请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大一寸照片一张、小一寸照片一张。

1.已就业的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就业证明,属于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的,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从业证明;

2.进行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创业证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填写相关表格。

二、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

转递对象:因就业、升学、入伍等情况,需调档到就业单位、高校、部队的高校毕业生。

办理地点: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理所需材料:由就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高校、部队开具的调档函。如单位、高校、部队指定人员提取档案,还需提交提档介绍信及出示提档人员身份证件。

三、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补贴对象: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

补贴内容: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在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给予个人5000元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乡镇指行政区域内的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区域,村指街道办事处中按照统计用城乡分类为“村庄”的区域。

6个月指自劳动合同起始日期连续工作6个月及以上,并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任一险种6个月及以上。

申报方式

线上渠道:可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自主填报申请信息,包括:就业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劳动合同上签订的时间和服务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签字页和服务期限页)、毕业证书编号等。

线下渠道:可到就业地所在的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窗口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申请表》,并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内容及期限: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高校毕业证、灵活就业证明、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五、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实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期限: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其中:首次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达到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补贴至退休年龄。

补贴标准: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40%给予补贴;对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之外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60%给予补贴。

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灵活就业证明、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注意事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停止其社会保险补贴。

六、职业培训补贴

培训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职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凭《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向所在地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后,由承担补贴性项目制职业培训的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参训学员经考评合格,取得相关职业(工种)培训合格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书、培训合格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证),由培训机构按相关规定向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申请培训补贴。

七、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小微企业。

补贴内容及期限: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毕业当年11日起至1231日)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申请材料:小微企业资格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证明、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八、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登记注册地在玉溪市范围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补贴标准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的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不含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补贴期限:除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九、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和标准:对首次创业(在云南省内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运营1年以上(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依法申报纳税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方式:

1.网上申请:补贴项目采取自主申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在“个人中心”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进入“公共就业”,在“领补贴”中选择“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办理。

2.线下申请:通海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申请材料:

①《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网上申请无需提供)。

②《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1份(网上申请无需提供)。

③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税费申报表或无欠税证明原件1份。

④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截图复印件1份(网上申请无需提供)。

⑤人员证明材料。

 

十、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贷款对象: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③农村自主创业农民;④返乡创业农民工;⑤退役军人;⑥脱贫人口;⑦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⑧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⑨网络商户;⑩刑满释放人员。



贷免扶补

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额度

不超过30万元

不超过30万元

贷款期限

不超过三年

不超过三年

还款方式

分三次还款(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第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第36个月偿还本金的70%

三年到期一次性还款

担保方式

免担保,提供备用联系人,由担保机构进行担保

30万元额度须提供承贷银行认可的具备担保能力的人员担保或财产抵押;

10万元额度及以下可免担保。

贷款额度及期限:

贷款利率及贴息方式:

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贷款实际利率的50%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为LPR(市场报价利率)+150BPs(基点)

申请方式:机端关注“云南融信服”公众号,点击注册办理。按照自己的需要点击选择选择所需要的贷款项目:“个人创业担保贷”“贷免扶补小额贷”,进入申请界面后按照需要填写、上传所需资料后提交即可。

申请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册、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和户口册、人员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