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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理县长郭峰主持召开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研究了通海县森林资源管护实施方案,审议了通海县2026年民生实事建议候选项目、通海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通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通海县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等相关事项。 会议指出,全县上下要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全员学、基层群众广泛学,全面深刻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内涵。要把握好制定实施五年规划的宝贵经验,坚定制度自信,立足县域发展实际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的战略部署,做到全局视野把握、深刻理解内涵、精准落实要求,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的思想基础。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学习贯彻情况和工作落实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我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实干实绩努力实现我县“十五五”发展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媒体,宣传贯彻《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组织部门、党校要结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换届任职培训契机,对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培训学习,提升宣传质效。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村(居)规民约修订工作,将《条例》有关内容纳入其中。农业农村、住建部门牵头,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做好制度的立设废改衔接,确保制度的延续性。 会议指出,原则同意通海县森林资源管护实施方案(送审稿),由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县林草局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有序推进。县财政局要强化资金保障,做好公益林补偿、天然林补助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落实好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森林防火指导工作,各乡镇(街道)落实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护林员选聘、监督、考核与管理工作。 会议强调,原则同意通海县2026年民生实事建议候选项目,由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并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要充分认识民生实事项目意义,聚焦住房、养老、医疗等民生领域,优化公共服务。县政府办公室要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责任部门建立推进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有效推动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筹措项目资金,通过争取上级扶持、预算投资、专项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资。县财政要统筹做好资金拨付,保障项目进度。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跟踪进展,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让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 会议强调,原则同意通海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送审稿),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要体现遵循意识,紧扣省市有关要求,对照全县发展大局和“十四五”收官、“十五五”谋划的核心要求,逐一审核报告提出的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确保目标设定科学合理、措施具体可行,与上级决策部署和县域发展战略高度契合。 会议强调,原则同意通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由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根据会议提出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要将上级要求与通海县发展实际深度融合,确保《报告》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省市工作同频共振。要客观总结成绩,用数据说话。要对过去一年和“十四五”的工作成效进行全面梳理、精准提炼,对短板不足不夸大、不回避。 会议强调,原则同意关于通海县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送审稿),由县财政局根据会议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及时纠正预算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大财政收入,坚持以提高收入质量为核心,持续优化税费征管模式,聚焦资产资源盘活,全力抓好收入组织;要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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