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8〕45号 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通海县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办、局: 《通海县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通海县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4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8〕22号)的要求,结合通海县实际,现就推进我县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政策,立足我县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加快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公立医院引领带动作用,完善多元办医格局,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实行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诊疗水平,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运行效率的有机统一,实现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健康通海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改革获得感。二是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落实党委、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责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更加注重健康公平,更加增强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创新管理方式,全面加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对医院的监督指导职责。三是坚持分类指导和鼓励探索创新。鼓励各医院在中央、省市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进一步因地制宜、突破创新,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三)主要目标。加快公立医院规划建设,县人民医院进一步巩固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成果;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 (一)制定医院章程。医院应制定章程,实现政府治理和医院内部管理的有效衔接。医院章程应包括医院性质、办医宗旨、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监督机制、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群团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医院要以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等,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提高自主管理水平。要明确党组织在医院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措施要求具体体现到医院章程中。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医院章程制定,并报县卫计局审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负责落实,县卫计局指导督促) (二)健全医院决策机制。医院依法依规享有经营管理权,在职权范围内开展活动,提供医疗服务。院长全面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对讨论研究事项作出决定。公立医院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院长办公会议决议后,要经医院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同意,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突出专业能力、资质、经验和诚信等主要标准,健全专家遴选机制;组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建立专家论证公开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建立专家论证公开制度,通过公开机制促使其客观、独立、科学、负责地提出论证意见。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医院以及医疗联合体等,可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把党的领导融入公立医院治理结构,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按章程进入医院管理层,医院管理层中的党员成员一般应当进入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负责落实,县卫计局指导督促) (三)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根据工会法及工会章程,公立医院全部成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医院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充分听取职工意见,会议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医院预算、决算、绩效考核方案、薪酬分配方案等,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多种渠道,推进院务公开,及时收集职工建议和意见,保障医院职工及时、全面地获知信息和反映意愿。加强宣传和引导,发挥职代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职工依法有序地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负责落实,县卫计局指导督促) (四)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院长是医院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室)两级责任制。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分级护理、手术分级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安全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等。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负责落实,县卫计局指导监督) (五)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员聘用管理、岗位管理、职称管理、执业医师管理、护理人员管理、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内外人员统筹考虑。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按照有关规定,医院可以探索对医院主要负责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负责落实,县人社局、县卫计局等部门指导监督) (六)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必须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预算单位,所有收支必须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2018年底,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结合实际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加强医院内部审计监督,推动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牵头落实,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审计局等部门指导监督) (七)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围绕办院方向、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严禁设定医务人员创收指标。建立绩效考核方案和分配结果医院内部公示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等挂钩。(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负责落实,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指导监督) (八)健全人才培养培训管理制度。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做好医学生培养工作。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的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要积极为基层培养人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负责落实,县卫计局、县人社局等部门指导监督) (九)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加强临床医学研究,加快诊疗技术创新突破和应用,大力开展适宜技术推广普及,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基础学科与临床学科、辅助诊疗学科的交叉融合。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科研奖励、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推广等制度。(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负责落实,县卫计局、县工信局等部门指导支持) (十)健全后勤管理制度。强化医院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论证,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探索推进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负责落实,县卫计局等部门指导支持) (十一)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强化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与医保、预算管理、药品电子监管等系统有效对接。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医疗质量安全、药品耗材管理、绩效考核、财务运行、成本核算、内部审计、廉洁风险防控等功能。加强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管理,完善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技术措施。(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负责落实,县卫计局等部门指导支持) (十二)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办院理念,恪守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形成良好医德医风。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尊重医务人员劳动成果和辛勤付出,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建设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医务人员队伍,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负责落实,县卫计局等部门指导支持) (十三)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就医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科学实施预约诊疗,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加强急诊急救力量,畅通院前院内绿色通道。开展就医引导、诊间结算、检查检验结果推送、异地就医结算等信息化便民服务。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强社工、志愿者服务。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负责落实,县卫计局、县人社局等部门指导支持) 三、建立健全医院外部治理体系 (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统筹履行政府办医职责。政府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议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控制公立综合医院规模和床位。(县卫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责任。细化落实对县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妥善处理公立医院债务,对符合规划要求、经审计按国家政策认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按照有关规定纳入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改革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偿政策和经常性补助方式,逐步实现按规划核定的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和床位总数、床位使用率、公益性绩效目标考核结果等核定安排经常性补助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卫计局、县人社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巩固完善医院运行新机制。巩固公立医院全面破除以药养医改革成果,健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适当增加政府补助、改革支付方式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形成有利于分级诊疗的梯次价格体系。(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在公立医院现有编制总量内,探索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适应分级诊疗和建立医疗共同体需要,探索卫生系统编制统筹使用备案管理制度,由县级医院统筹分配、调剂、使用医疗共同体内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合理制定公立医院人员配备标准和核定办法,以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标准的医院床位数为基数,结合服务人口、服务量、床位使用率等要素,科学核定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县委编办牵头,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与人员总量管理相衔接的人事管理、经费补助、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以核定的人员总量为基础,公立医院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逐步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认真总结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薪酬管理的措施,积极探索研究真正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含量劳务价值的管理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落实公立医院的自主分配权,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县人社局牵头,县卫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六)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评制度。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公益性目标实现程度、医疗质量、费用控制、社会满意度、职工认可度等指标,科学合理确定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绩效考核、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薪酬总量以及医院班子成员绩效工资、奖惩等挂钩。分级从严开展年度考核,实现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全覆盖。(县卫计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参与配合) (七)明确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建立综合监管制度,政府要从事前规划、事中监督、事后评估全程参与到医院的监管中。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行风建设的行为,要建立问责机制。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压缩床位。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强化对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和审计监督。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社会办医院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的监管,加强对营利性社会办医院盈利率的管控。(县卫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公立医院要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和提供医疗服务,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副职推荐、科室负责人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在编制、人员总量内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对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县委编办、县卫计局、县人社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17〕5号)要求,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并充分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技术性特点的高素质医院领导人员队伍。院长应当具备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有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院长一般应当从医疗卫生领域选拔,可采取医院内部推选、外部选派、竞争上岗、公开选拔(聘任)等方式进行,也可探索其他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方式。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行院长聘任制。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干部专业化培训,每5年对公立医院院长轮训1遍。医院行政领导人员应当经过国家认可的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县委组织部、县卫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加强医院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质量安全、价格、医疗费用、财务状况、绩效考核等信息。强化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发挥,引导医院依法经营、公平有序竞争。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和服务评估认证制度。(县卫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配合) 四、加强医院党的建设 (一)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对医院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医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坚持在大局下行动,统筹推进医院改革发展、医疗服务、医德医风等,努力建设患者放心、人民满意的现代医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管干部聚人才、建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讨论决定医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选拔任用,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政策部署在医院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建立党建工作党政齐抓共管的机制,医院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织班子成员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医院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科学发展优势。(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负责落实,县委组织部、县卫计局等部门指导支持) (二)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规划,同步考核。加强和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合理设置医院党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建立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建立健全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建设各项制度要求,积极推进活动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和载体创新,防止“两张皮”。严格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负责落实,县委组织部、县卫计局等部门指导支持) (三)落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行风建设,带领党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实现干部清正、医务人员廉洁,形成医院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为医院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负责落实,县纪委监委、县卫计局等部门指导监督) (四)加强社会办医院党组织建设。按照“无的要有,有的要强”的要求,加大社会办医院党组织组建力度,批准设立社会办医院时,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行属地管理与主管部门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社会办医院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社会办医院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按照党的要求办医立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负责落实,县委组织部、县卫计局等部门指导支持)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落实。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完善配套措施,做好指导督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卫生计生部门要适应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新要求、新情况,按照职能分工及时下放有关权限,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探索创新。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主动探索,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探索改革有效实施路径,明确改革内在逻辑和政策组合,实施改革精细化管理,鼓励区域联动。(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总结推广经验。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掌握舆论主导权,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理性、有序的就医理念,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加强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提炼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典型经验,及时将成熟经验上升为政策,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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