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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办发〔2018〕47号 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海县城乡环卫公共服务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11-12 14:21 点击率:730打印】【关闭


 

通政办发〔201847

 

 

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海县城乡环卫

公共服务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办、局

为有效解决城乡环卫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规划、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基本消除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扎实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努力把通海打造设施完善、服务到位、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美丽城市,根据住建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云南省住建厅《云南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人民政府《玉溪市特许经营权管理暂行办法》等,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的思路,坚持村保洁、镇收集、县转运处理的原则,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面貌为突破口,以完善城乡环卫公用设施、提高城乡环卫服务水平为着力点,以创建生态县(乡镇、街道、村)、卫生县城、园林县城、文明县城为目标,通过特许经营权出让的方式选择城乡环卫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经营者,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建立权责分明、协调统一、科学规范的监督考核机制,形成城乡环卫设备完善、服务到位、环境整洁、监管到位的良好格局。

二、特许经营思路

(一)成立通海县特许经营权管理委员会(后简称特许委),由县政府常务会履行特许委职责,负责特许经营权出让的决策和管理,指导和协调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工作,审批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的《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案》和《特许经营权出让合同》;由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履行特许委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的出让方案,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经营权出让的实施工作及处理特许委日常工作。

(二)作为授权主体,县人民政府依法授权县住建局负责城乡环卫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特许经营权的具体管理工作;

(三)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县住建局接受县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开展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

一是编制《城乡环卫公共服务特许经营出让方案》,并报请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审备案;

二是通过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将城乡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特许经营权出让给特许经营者

三是签署特许经营出让协议,明确特许经营者以租赁方式接收现有城乡环卫公共设施

(四)在特许期限和业务范围内,特许经营者履行协议内容,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二级单位的监管考核。

  三、特许经营方案

(一)方案名称:城乡环卫公共服务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案。

(二)经营范围:出让的经营内容为城乡环卫公共服务。

序号

项目

经营范围

1

公共服务

1提供县城113.96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2座中转站运营管护、30公厕管理维护服务;

2提供县城范围内园林绿化管理维护服务;

3提供县城市政道路路灯亮化管理维护服务

4提供乡镇中转站建成后日常运营、管理维护服务;

5)结合实际,提供乡镇生活垃圾转运(中转站至县垃圾处理场)服务

6)提供其他《特许协议》约定的新增城乡环卫公用服务

(三)服务付费:结合我县实际,采用政府付费的方式。政府年度付费约为2422万元/年(实际费用以最终中标结果为准)。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考核结果,按据实核拨;新增部分,沿用《投标文件》单价,据实核拨。

(四)特许经营权出让期限及出让金:本次特许经营权出让期限为10年,特许经营者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权出让金约1123万元(实际费用以最终中标结果为准),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城乡环卫公共设施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乡镇垃圾中转站(由各乡镇组织实施)、智慧环卫监控系统和环卫公用设施更新(由行业主管部分牵头实施)。 

四、特许经营实施步骤

(一)2018910日前完成《通海县城乡环卫公用服务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授权。

(二)2018920日前完成《特许经营出让方案》,并征求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意见。

2018925日前确定代理公司,完成招标文件及拦标价编制工作。

2018930日前发布特许经营权出让信息(包括特许经营投标条件、时限、程序等)。

20181030日前完成特许经营出让招投标工作。

(六)2018122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移交手续,从

201911日正式实施。

五、特许经营组织保障

为推进城乡环卫特许经营工作,成立通海县城乡环卫公共设施和公用服务特许经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刘绍宏(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发彦(县政府副县长)

   长:  辉(县信访局局长、政府办副主任)

  (县住建局局长)

            耿双昌(县财政局局长)

     葛红华(县发改局局长)

王宝强(县住建局副书记

  (县审计局局长)

            刘明成(秀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九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兴全(河西镇镇长)

            师尚庭(杨广镇镇长)

            杨勇运(四街镇镇长)

纳鸿翔(纳古镇镇长)

            杨速华(兴蒙乡乡长)

龙发亮(里山乡乡长)

阮繁生(高大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由王宝强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城乡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特许经营运作。

(二)核算特许经营成本和单价,审查特许经营投标人资格、初审《特许经营出让方案》和招投标标

择优选择有实力、有实绩的招标代理公司,做实做细招标方案,切实推进城乡环卫公共设施和公用服务特许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

监督特许经营权出让全过程,督促特许经营者缴纳出让金

 

 

                           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