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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办发〔2020〕22号 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海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5-29 00:00 点击率:824打印】【关闭

通政办发〔202022

 

 

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海县

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办、局:

《通海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27

 

 

 

 

通海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2019年度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及2020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分析,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高防控能力,着力化解重大风险的批示要求和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提高综合防范地质灾害的能力,更加有效地防控地质灾害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通海县地质灾害现状

(一)地质环境条件

通海县大地构造属亚一级的扬子准地台,云南山字型构造前弧的通海弧中段,境内由盆地、中山、河谷三种地貌构成,坝区占 21.63%,山区和河谷占78.37%。辖区内地质构造复杂,断裂褶皱发育,新构造运动形迹显著,是应力场背景较为复杂和集中的区域,地质环境较为脆弱。通海盆地周围分布的活动性断裂主要有小江断裂、普渡河断裂和石屏建水断裂,曲江断裂从通海县南部穿过,县内有感、强感或破坏性地震时有发生。由于历史地震活动,在全县大部分山区形成新的断层、谷地、槽地、陡坎、崩积物等,破坏了山体、岩土体的稳定性,且受多期大地构造运动的影响,地质构造复杂,湖槽面积大,地形切割强烈,坡度大,地层年代老,岩石破碎,地表风化严重,地质体稳定性差,有形成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环境条件。

特别是近年来,受大气降水及人类活动的影响和许多不合理行为的发生,加剧了对地质体的扰动和破坏,降低了地质体的稳定性,造成水土流失,引发或诱发地质灾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地质灾害隐患呈现上升趋势,严重威胁山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

截止2019年底,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90个,主要类型有滑坡、崩塌(含危石)、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五种地质灾害类型,涉及6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28个村委会和2个社区,共计64个村民小组。其中:滑坡48个,崩塌34个(含矿山),泥石流6条,岩溶塌陷1个,地裂缝1条。区内所辖342街道办事处,除纳古镇外,其余均有地质灾害分布(见表1)。

全县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总户数2247户,受威胁人数为9317人、受威胁资产估算约2.775亿元。威胁及危害对象主要为农村民居点、学校、交通、农田、水库和旅游风景区等。

从灾害点发育分布数量上看,河西镇、杨广镇、高大乡、里山乡、九龙街道、秀山街道的灾害(隐患)点数较多,合计90处,占总灾害(隐患)点的92.4%;从灾点分布密度上看,全县的灾害点平均发育密度约为12.18/100km2;其中:杨广镇15.11/100km2、秀山街道17.35/100km2、高大乡发育密度17.78/100km2、里山乡14.55/100km2、兴蒙乡21.60/100 km2,灾害(隐患)点发育密度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河西镇发育密度10.68/100km2、九龙街道办事处发育密度8.42/100km2,灾害(隐患)点发育密度接近全县平均水平;仅四街镇发育密度8.00/100km2相对较低。

从分布的区域上看,全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于河谷、山区和沟谷两侧。灾害形成的原因主要是选址不当,切坡建房,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

1. 滑坡分布

通海县滑坡发育,现有滑坡分布48个。滑坡在所辖的高大乡、河西镇、秀山街道、四街镇、杨广镇、里山乡、九龙街道7个乡、镇、街道办范围均有发育,主要分布于河西镇、高大乡、杨广镇、里山乡;秀山街道、九龙街道、四街镇分布相对较少,其余2乡镇(街道)不发育。

2. 崩塌分布

通海县崩塌较为发育,崩塌隐患为34个(含矿山)。主要分布于杨广镇、河西镇、里山乡;其余乡镇(街道)不发育。

3. 泥石流分布

泥石流分布为高大乡4处,杨广镇1处,九龙街道1处,共6处,分别为:高大乡五街冲泥石流、高大乡沙田四街冲泥石流、九龙街道办事处石头村泥石流、杨广镇白石岩泥石流、高大乡五街村委会二组(阿板村)泥石流、高大乡观音村委会二组(阿妮坊)泥石流。从流域分布上看,五街冲、沙田四街冲泥石流和石头村泥石流分布在高大河的一级支流上,白石岩泥石流分布在竹居河的一级支流上,其它乡镇无泥石流分布。

三、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地完成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确保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零伤亡的目标。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三为主方针和四结合原则,即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三为主方针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相结合四结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防、治、迁三手并举,有效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和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二是强化责任、加强监督、创新机制,加大应急能力建设和宣传培训,以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龙头,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群测群防网络为支撑,以各项制度和措施为保证,及时对排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避让搬迁项目的申报,倾全力消除地灾隐患。截止2019年底,共申报立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16个,搬迁补助资金合计2244万元。四是加快对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申报立项及治理工作,2019年已完成治理项目2个,总投资1284.53万元,申报立项1个,总投资782.7万元,3个合计2067.23万元。

(一)气象情况

2019年我县降水量635.2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少3成;平均气温17.6℃,比常年同期偏高1.6℃2019年降水季节主要分布在冬季(2018 12 月~2019 2 月),气温显著偏高,暖冬现象突出,平均气温比常年同期偏高1.3℃;春、夏季持续高温少雨,雨季开始期异常偏晚,46月出现严重干旱;汛期(510月)降水量484.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35%。雨季结束期较往年偏早20天。2019年秋季至初冬(2019912月),出现中度以上气象干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压力相对减轻。

(二)防治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范责任体系;抓制度建设,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开展;抓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好监测巡查、预测预报、撤离转移、抢险救灾等工作;抓群测群防人员管理,强化指导和服务;

2. 认真组织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通海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及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3. 加大防治经费投入,2019年我县投入地质灾害防治经费65.40万元,地质灾害宣传培训、监测员补助、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资金基本上等到落实,但对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治理资金依然紧缺;

4. 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的动态排查、巡查和核查,做到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1月至12月共出动车辆162辆次,人员648人次对全县90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含矿山隐患)开展了巡查排查工作,对巡查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5.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群众防灾意识,提高群众防灾避险能力;

6. 加快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治理项目的推进,采取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截止2019年底,共申报立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16个,搬迁补助资金合计2244万元。四是加快对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申报立项及治理工作,2019年已完成治理项目2个,总投资1284.53万元,申报立项1个,总投资782.7万元,3个合计2067.23万元。

7. 开展技术合作,做到群专结合,科学防治;

8.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县气象、地震等预报、预测和通海区域地质环境资料,有针对性地提前对地质灾害防治作出安排部署。

(三)存在的问题

1. 群众的防灾知识薄弱,防灾意识不强,山区建房选址不合理,往往建于高陡坡、沟口、凹槽和岩溶发育等危险区,农危改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在没有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及采取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切坡建房形成地质灾害隐患的现象时有发生;

2. 工程建设、采矿活动,固体废弃物的不合理排放、处置,高切坡建房,陡坡耕作等,导致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对地质体产生扰动,破坏了其稳定性,引发地质灾害;

3. 隐患点周边无截排水设施或设施不全,村内生产、生活用水管理不善和不合理排放,极易引发或诱发地质灾害的产生;

4. 建设、规划时没有考虑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因素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引发地质灾害;

5. 部分乡镇街道、部门和村组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够重视,思想上存在侥幸心理,抓防治工作不实。

四、2020年度地质灾害预测

我县地质环境十分脆弱,又地处地震带,地震相对活跃,地震引起的地表变形扩展效应明显。加之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化大背景下,极端天气事件频率、强度和区域分布复杂多变,局地突发性强降水等极端天气频现,受强降水和地震等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概率相对较大。针对我县地质灾害发育,地质条件脆弱、地质灾害分布主要在河谷、山区等高易发区,特别是近年来,工程建设活动加剧、极端气候频发、地表变形扩展效应等因素,预测今年我县地质灾害防范总体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引发因素仍将以强降水和地震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和地质环境因素等,灾害类型仍将以滑坡、崩塌为主,其次为泥石流、地面湿陷、地裂缝等。

(一)地质灾害引发因素分析

1. 降水趋势预测。近年来我县旱涝交错天气频率增高,强对流等极端天气导致地质灾害频发。据气象部门2020年气候总体趋势预测,2020年我县降水总量正常略偏少,气温正常至偏高;雨季开始期略晚至偏晚,春季和初夏干旱较常年偏重;主汛期降水正常略偏少,气温正常略偏高;秋季降水正常,2020年我县属于温度条件较好、降水稍偏欠的气候年景。我县2020年冬春季(14 月)气温略高至偏高,降水略偏少,春季干旱较常年偏重。冬春季冷暖变化幅度大,阶段性低温天气明显,24月无明显倒春寒天气出现。预计我县20195月降水正常略偏少,比常年同期偏少5%10%,气温比常年同期偏高0.00.5℃。雨季将于 5 月下旬开始,与常年相比为略晚至偏晚,春末夏初干旱较常年偏重。68月降水正常,降水为正常略偏少趋势,降水距平百分率±10%。气温为正常至略偏高,气温距平0.0+0.5℃(见图5左),7月下旬至8月无大范围抽扬期低温冷害天气出现。911 月降水正常,气温偏高,有57天的连阴雨天气。预计雨季在 10月中旬结束,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洪涝、滑坡和泥石流灾害:主汛期区域性或单点性强降水偏多,可能引发洪涝和山洪地质灾害,特别要注意加强防范。

2. 地震对地质灾害的影响。通海盆地内及周围分布的活动性断裂:小江断裂、普渡河断裂、石屏建水断裂、曲江断裂活动,是地震诱发次生地质灾害的另一因素,受地震影响,在通海境内形成裂缝、塌陷、崩塌等次生地质灾害,同时也埋下了许多地震次生地质灾害的隐患。

3. 人类工程活动趋势影响。2020年全县工程活动强度仍较大,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尤其是公路、铁路沿线边(斜)坡,滇中引水等各类工程建设现场,矿山(包括废弃矿点)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铁路、公路隧道施工弃碴弃土场极易形成泥石流物源。农村临山切坡建房形成的高陡边坡或对斜边坡不合理地开挖、加载等,极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发育趋势预测

预计2020年地质灾害发育频度及危害程度较历年有上升。预测高发期为5—12月主汛期,引发原因主要以自然因素和人类工程活动为主。

五、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防治区

(一)重点防范期

根据对我县地质环境条件、气候、雨情趋势、地质灾害发展趋势等因素的分析结果,确定2020年重点防范期为5—12月。

1—4月:由于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出现强对流和强降水极端天气的趋势逐年上升,特别主汛期后土壤的收缩也容易形成崩塌、滑坡等灾害,应注重防范,切不可麻痹大意。

5—12月(主汛期):主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和主要防范期,特别是要加强对短时强降水等极端天气预防,要重点防范因强降水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高易发区以及各类建设活动或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密集区,特别是切坡建房、采矿等易引发崩塌、滑坡等灾害的区域,应当全年防范。

(二)重点防治区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区、人口密集区和重点工程建设区列为重点防治区和防治重点。

全县主要发育滑坡、崩塌(含危石)、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五种地质灾害类型。2020年共有90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6个乡镇、2个街道,28个村和2个社区,共计64个村(居)民小组。其中:滑坡48个,崩塌34个(含矿山),泥石流6条,岩溶塌陷1个,地裂缝1条。区内所辖342街道,除纳古镇外,其余均有地质灾害分布。上述90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中除19个矿山崩塌隐患点和16个一般监测点外,其余55个隐患点均为重点防治区。(详见:表2、表3

以上重点防范区以外的其它区域和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也应按照区内地质灾害发育程度相应纳入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六、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坚定事业发展信心,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力推进创新驱动,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创新举措,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全面落实防治措施

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隐患排查、巡查和核查作为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始终贯彻落实汛前全面排查、汛中监测巡查、汛后及时核查三查制度,准确掌握各隐患点变化情况、发展趋势、落实防控措施,确保险(灾)情能够及时发现、提早处置。要严格按照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采取实地核查、走访调查、专家现场论证等方式,把牢新增与核销隐患点申报程序,建立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基准台账,及时更新完善数据信息,实现动态管理,确保台账数据准确严谨、实时更新;要从严贯彻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地质灾害危险地段(点)要设置醒目的危险警示标牌,重大灾害隐患点,要确定专人全天值守监控,发现险情要立即发出可靠明显的预警信号,迅速转移安置群众,准确核实上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对已搬迁和采取工程治理措施消除风险的隐患点,经申报审批予以撤销的,要及时销号。已发现的和专家论证后核增申报的隐患点要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及时发放两卡,设立警示标示,制定应急预案,确定监测、值班、预警人员和应急避险场所,全面落实监防责任。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排查、巡查、值班值守、预警发布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对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难以确定的隐患点,要及时组织市级专家进行现场调查、确认。

(二)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

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化和巩固十有县建设成果,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组织指挥机构。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和企信通短信平台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不断凝聚全民群防共治的合力,提升地质灾害防范水平。

(三)推进重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进度

各有关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进度,加强对农危改和灾后重建农房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调解决阻碍地质灾害治理和避让搬迁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从各种途径,积极申报新的项目,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实施的力度。

(四)强化应急体系建设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避险演练,不断提高临灾避险能力和处置能力。要积极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互助组织,依托乡村文化广场项目,大力推进隐患点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优化功能分区。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要及时采购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并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贯彻落实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重要论述为指导,不断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勇于开拓、求实创新,做到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坚决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着眼严峻的防范形势,立足防灾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理顺工作机制,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今年的形势研判得更加严重一些,各项工作安排部署更加周密一些,防灾减灾措施落实更加严格一些,全力以赴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职能部门分类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要足够保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视,建立动态巡排查制度,做到地质灾害巡排查全覆盖,要做好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和排危除险工作,加强对矿山、学校旅游景区、易地扶贫搬迁点、农村切坡建房等在建项目防治管理。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不断加强督促和检查。

(三)加强协调配合

应急管理、发改、自然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在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各类工程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不断加强与各部门协作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理工作,共同构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四)严格执行法规和政策规定

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政策,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体系。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危险性评估、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评估、监测预警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要求和规范规程,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五)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全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实施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协调保障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详见:表4、表5

(六)加大防治资金投入

对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要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对较重、一般的地质灾害,要多种渠道争取防治资金,予以保障。要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的良好机制,让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要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整合专业技术力量,配齐配强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依托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八)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分部门管理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单位,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原则上是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威胁公路、通信、水利水电等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威胁企业矿区、厂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该企业负责组织监测;威胁学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学校所在乡镇(街道)、村或居委会协助学校组织监测;威胁机关单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本单位或几个单位协商组织监测;威胁居民及农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村级组织监测;对可能造成巨大损失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专门监测,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24小时专人监测并加强对变形过程前兆特征的巡查,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变形发展趋势,做出准确预报,并果断采取有效的避让预防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和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任何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人为活动,坚决予以制止;对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