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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发〔2020〕2号 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2-11 00:00 点击率:501打印】【关闭

通政发〔20202

 

 

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

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1934)、《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玉政发20191精神准确把握2010年以来我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变化趋势性特征全面摸清我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老年人口规模、人口受教育程度与卫生健康状况等情况切实做好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111日零时

二、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规模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已进入全面启动阶段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成立领导小组人民政府成立通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督促全面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技术保障等工作20203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分别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并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明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提供普查所需部门行政记录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选优配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优先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选任或从社会招聘要选调一批素质好、责任心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有过普查或大型入户调查经验人员组成我普查工作骨干队伍要及时支付招聘人员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

精心组织培训县级普查机构负责组织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业务人员的培训组织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经费保障

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上级财政补助基础上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到位

四、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普查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普查对象应当依法履行普查义务如实提供普查信息不得谎报、瞒报、拒报

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有关工作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严格按照普查工作要求保证各阶段工作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各部门要将普查开展情况纳入检查督查重要内容确保普查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定期对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推进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普查工作质量与数据质量合格达标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采用电子采集设备进行普查小区绘图和建筑物标绘以及长表普查数据的采集采用智能手机进行短表普查数据的采集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加强宣传动员各级宣传部门和普查机构应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普查宣传采用多种手段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多种渠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宣传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及时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纪违法等反面典型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通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责任分工

 

 

通海县人民政府

20202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通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和责任分工

 

一、组成人员

 长:刘绍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蒋    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统计局局长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金玲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师震海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永进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金云燕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员:胡唯实  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师本其  县统计局副局长

王长贵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韩长文  县民政局副局长

马燕妮  县司法局副局长

施民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国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兴龙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勤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克清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县机关事服务中心副主任

    武警通海县中队指导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局长李琼兼任,常务副主任由统计局副局长师本其兼任,办公室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二、责任分工

县统计局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督促,全面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普查的宣传工作,以及与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有关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普查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信息的比对工作,以及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普查制图所需地理信息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城管、物业等部门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开展普查的相关政策,提供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以及协助配合人口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开展教育体育系统内普查工作,以及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协调涉及少数民族人口普查方面的工作;负责普查中涉及港、澳、台人员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协助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普查登记相关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及普查登记信息与死亡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协调涉及监狱服刑人员人口普查方面的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普查涉及社会人才档案信息方面的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协助做好普查的宣传工作。

县人民武装部负责做好现役军人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武警通海县中队负责协调武警部队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配合做好政策协调和普查登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