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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发〔2021〕17号 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颁发《通海县地名志》的通知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1-03 10:06 点击率:810打印】【关闭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省、市驻通单位

地名是不可或缺的基础地理信息,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工作,为全面准确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对于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巩固国防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436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发〔20141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20147月,我县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坚持全县“一盘棋”布局,通过历时三年多的努力,全面摸清了我县30多年来地名变化情况,对全县9个乡镇(街道)的地名进行了全面细致普查,地名普查过程中广泛征求当地群众意见,反复考证核实,并对地理概貌提出了标准地名,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颁发。

今后凡使用本县地名,均应按照《通海县地名志》为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凡需要更名、命名或其他改变地名的,需按《地名管理条例》《云南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报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方能启用。

 

 

 

 

              2021123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