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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省、市驻通单位: 《通海县民兵优待优惠标准和权益保障目录清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通海县人民政府 通海县人民武装部 2026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海县民兵优待优惠标准和权益保障目录清单(试行) 第一条 为维护和保障民兵合法权益,提升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民兵工作的荣誉感、获得感,推动我县民兵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民兵权益保障及优待办法(试行)》(云政发〔2025〕13号),结合通海实际,制定本目录清单。 第二条 本目录清单的权益保障和优待对象包括: (一)全县在编基干民兵。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审核认定,遂行应战应急任务的普通民兵。 第三条 鼓励和倡导县内公立医疗、教育机构,旅游景区、景点,公路铁路客运站,通信运营,石油石化,邮政电讯,金融信贷等单位、机构、场所,积极为基干民兵提供优先优待优惠服务。以下清单结合实际不定时进行更新完善。 (一)民兵优先服务目录清单 1.在客运站、火车站设置“民兵执行任务优先”标识,民兵参加军事训练和遂行任务期间凭军事机关证明和《云南省民兵优待证》优先购票乘车。 2.凭军事机关开具的参加军事训练和遂行任务期间因公受伤或者突发疾病的证明,基干民兵持《云南省民兵优待证》在通海县内公立医院可享受优先挂号、化验、检查、取药、住院等诊疗服务,免普通门诊挂号费。 3.在通海县辖区内的A级旅游景区,持有《云南省民兵优待证》的基干民兵,经提前预约可以享受优先讲解、引导等服务。 4.在县内主要银行营业网点、通信运营商营业大厅设置“民兵优先”标识,基干民兵办理业务可享受优先办理服务。 (二)民兵优待优惠目录清单 详见附件。 第四条 民兵权益保障目录清单: (一)民兵参加战备执勤、军事训练和遂行任务期间,继续享受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奖金和原有福利待遇,其工作单位不得因民兵参加军事训练和遂行任务解除其人事或者劳动关系。 (二)民兵参加战备执勤、军事训练和遂行任务期间,军事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落实民兵参训、参勤、伙食、交通等补助,为民兵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出现伤亡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落实抚恤优待。 (三)民兵参加战备执勤、军事训练和遂行任务期间,出现死亡或致残的,严格执行《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民兵预备役人员抚恤优待办法》的要求,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文件,给予抚恤优待,享受相关待遇;死亡或四级以上重残的,子女入学按照玉溪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2026年起,由军事机关为研究任命的担任基干民兵排长以上职务的民兵干部发放履职补助。补助标准为:连长、指导员150元/月,副连长、副指导员、排长120元/月。 (五)民兵参加军事训练和遂行任务期间,军事机关按规定为其配发制式作训服。 (六)军事机关每年对参加军事训练和新入队的基干民兵,以及遂行任务10天以上的民兵,组织1次免费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七)军事机关或基层人民武装部每年结合集合点验,组织辖区内基干民兵举行出、入队仪式。 (八)对在军事训练中表现突出的民兵组织和个人,军事机关会同县委、县政府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通报表扬。 (九)军事机关会同宣传部门,每年制定民兵工作宣传方案,广泛宣传民兵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宣扬新时代民兵建设成就,挖掘宣讲民兵先进典型事迹。 (十)军事机关会同县委、县政府结合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县内贡献突出、生活困难的民兵。 (十一)军事机关会同县委、县政府邀请优秀民兵代表参加军地有关重要庆典、纪念活动等。 第五条 地方有关部门应当积极为民兵权益保障及优待提供支持,解决有关困难和需求。 (一)保障民兵基本权益所需经费,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提供的优待服务,由其承担相关费用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保障及优待事宜由县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武装部及有关责任部门商定。 第六条 《云南省民兵优待证》和军事机关出具的优待证明是享受民兵权益保障及优待的有效凭证,其管理使用办法按照《云南省民兵权益保障及优待办法(试行)》执行。 第七条 县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管理民兵权益保障及优待工作,县人民武装部和基层人民武装部负责民兵权益保障及优待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应积极为民兵权益保障及优待提供必要条件。 第八条 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武装部根据上级政策调整和形势发展,及时组织修订完善目录清单。 第九条 本目录清单由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目录清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通海县民兵优待优惠目录清单
附件 通海县民兵优待优惠目录清单 鼓励旅游景区(点)、公共交通、通信运营、石油石化、邮政电讯、金融信贷、餐饮住宿等行业企业、经营场所面向民兵提供优惠服务。本目录清单由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通海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定期组织更新完善。 一、基干民兵凭《云南省民兵优待证》,可以享受通海秀山公园景区门票半价优惠。 二、基干民兵凭《云南省民兵优待证》,在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中国移动玉溪分公司、中国联通玉溪分公司所属营业厅办理通信套餐,享受优惠,优惠额度按市级协议执行。 三、基干民兵凭《云南省民兵优待证》,在中国石油玉溪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玉溪分公司所属加油站(点)加油,享受每升减免0.3元优惠。 四、云南通海通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基干民兵持《云南省民兵优待证》住宿可享受最低协议价优惠。 五、通海县希曼酒店,基干民兵持《云南省民兵优待证》住宿可享受最低协议价优惠。 六、通印大酒店餐饮部(通海县福勇餐厅),基干民兵持《云南省民兵优待证》进行餐饮消费时,享受8.8折优惠。 七、通海县树人书社,基干民兵持《云南省民兵优待证》购买图书享受8折优惠,购买文具享受7.5折优惠。 八、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分公司,基干民兵持《云南省民兵优待证》观影享受影城挂牌价5折购票优惠(家属也可享受该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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