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2024年度智能工厂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工业园区,相关企业: 按照《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 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 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 厅联通装函〔2024〕399号)要求,现将我省2024年度卓越 级智 能工厂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2024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应已完成智能工 厂建设, 并参照《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 《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符合卓越级智能工厂建设内容 中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全 部 五个环节的,方可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线上申报。 申报材料根 据 国家文件要求进行填报。 二、请各县(市、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国家文件要求,组 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 台”(https:/www.miit-imps.com), 进行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 三 、线上申报时间截至11月20 日,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 料。企业完成线上申报后,应同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2份 加盖有效公章的纸质版材料(与线上填报内容一致)。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收齐材料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确定项 目推荐顺序,完成线上审核。 联系人及电话:刘进春,15987715956 附件: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 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 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 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99号) 2.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智能制造典型 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 的通知(工信厅通装函 〔2024〕361号)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2024年度智能工厂培育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pdf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pdf
2024年11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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