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好《通海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切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取得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将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单位重点工作计划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健全完善了法治建设领导责任机制,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制定印发《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干部职工党性教育,深入开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注重干部职工宪法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党员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微信宣传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县举办的法制知识讲座、法宣在线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执法人员考试,目前我局共有持执法证人员17人,支持执法人员参加各类行政执法培训,着力改善执法环境,营造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在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及党章党规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的同时,还加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价格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及法治能力,认真履行好依法治县职能职责。 三、加强依法履行职责,强化监督管理 (一)完成“十四五”中期评估工作,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 完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县的要求,研究制定了《通海县“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扎实有序地组织开展通海县“十四五”规划纲要评估及组织指导做好全县19个重点专项规划评估工作。顺利完成评估报告和19个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按上级工作及文件通知要求,及时上报关于“十四五”规划提供相关材料工作,对照省、市“十四五”规划完成我县情况材料的上报。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印发《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提前谋划“十五五”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紧扣全市发展大局和通海发展的重大问题,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情况,聚焦“十五五”时期事关本领域发展全局的前瞻性、关键性、根本性问题,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开展深入研究谋划,聚焦“三个定位”、“三大经济”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目前已梳理出“十五五”基本思路,计划12月基本形成“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框架。 (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切实履行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按照相关会议及工作要求,全面统筹协调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成效明显2024年1-10月,累计上报信用信息49.22万条,其中:行政许可2.04万条,行政处罚4848条。信用修复完成情况较好。按照上级反馈名单,指导督促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并将修复情况以及《城市信用监测》情况按月上报。积极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主体评价结果,各部门对自身监管领域内的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并制定相关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督促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维护好自身信用,运用好信用结果评价。做好云南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融信服平台”)相关工作,下发了《通信用办〔2024〕7号 关于分解城市信用监测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名认证及获贷任务指标的通知》,提高通海县在“融信服平台”注册企业实名认证及获贷企业数量。认真开展诚信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电子屏、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开展常态化的宣传,2024年9月25日开展2024年通海县诚信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积极构建诚信自律、文明守礼的社会风尚,形成守信路路通、失信步步难的浓厚氛围。 (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确定部门职责权限 严格按照“法律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2024年1月根据职能职责完善《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监督。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对我局行政职权进行调整,规范权力运行和优化服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截至目前,我局的行政事项共32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0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3项。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提高审批效率,着力减少审批环节 (1)提高审批效率,着力减少审批环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放宽投资项目审批条件,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2)不断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2017年6月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97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全面运行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7〕835号),自2017年2月1日起,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都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督和服务。从2024年1月1日起至10月,我局共审批备案项目223项,办理项目总投资128.4亿元。其中: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6项,投资10.4亿元;企业备案197项,投资118亿元。 (3)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2020年8月31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0〕877号),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共涉及主项75项,涉及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等部门。《清单》内公布的事项已统一录入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我局已按照《清单》统一修改完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素,并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对外公开,实现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基本目录“五级十二同”,即省、州、县、乡、村五个层级同一事项的事项编码、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权限范围、办结时限、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材料目录、申请表单、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12个要素相对一致,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2.开展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 围绕项目审批全流程监管,推进项目审批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着力加强项目审批权力监督和制约,防止项目审批过程中产生不廉不公问题,提高重大项目审批效能,打造公平、公开、公正的项目审批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玉溪市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专班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成立通海县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设专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印发《通海县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实施步骤、有关要求,并及时召开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及相关工作推进调度会议,对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及相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每月形成工作落实情况上报市级专班。 (五)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等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10月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2起、节能审查意见验收项目3起、2000吨标准煤或耗电量500万kwh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4起。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制定印发了《通海县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方案》、《通海县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十五条措施》、《关于做好通海县“通江达海”营商环境品牌工作的通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协同攻坚。加强监管执法,促进公平正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优化经营主体服务,增强发展活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开展“处级领导坐诊接诉”活动2场次,14家企业带着问题现场“求医问诊”,县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联合“会诊”开具“药方”,倾力办理解决企业发展诉求,切实提升为企服务质效。联合县政协深入3个营商环境前哨站点调研,开展企业座谈会收集问题意见,建立营商环境堵点难点“问题池”,及时办理营商环境投诉件,今年以来共收到投诉件6件,已完成销号6件。 (七)切实做好全县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落实重点任务,突出执法质效。一是做好全县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做好“元旦、春节”、“五一”节假日期间的检查和日常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截至2024年10月,共开展监督检查25次(其中专项检查19次,综合检查6次),出动人员98人次,检查单位39户次。做好粮食流通统计执法检查,督促我县纳入统计粮食加工企业依法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按时报送粮食流通及产业经济数据,做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监测;同时帮助和指导杨广大米批发市场29户经营户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做好粮油信息监测及价格分析,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基础性数据。二是抓好粮食监督检查、巡查。按时开展年度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政策性粮食出入库检查、季度粮食购销巡查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截至2024年10月,共进行政策性粮食出入库专项检查3次,出动人员13人次,其中:县级储备粮轮换出入库检查2次,省级储备粮轮换入库检查1次,确保政策性粮油出入库相关政策和规定得到贯彻落实;开展季度粮食购巡查3次,发现问题3个,完成整改3个。 (八)围绕价格调控的目标深化价格改革 持续推进通海县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价格改革,加快推进污水处理收费调整工作,制定并经政府常务会通过《通海县污水处理费收费实施方案》,2024年3月印发《关于通海县污水处理收费征收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制定并经政府常务会通过《通海县鸡脖子库塘农业灌溉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持续推进乡镇自来水供水价格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优化配置水资源的重要作用,制定《通海县四街集镇自来水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实施方案》,政府常务会通过后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严格按照价格决策程序,经报县政府同意,2024年8月印发《关于通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中医医院、妇幼院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通发改价格〔2024〕8号)。 (九)强化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按照《价格认定行为规范》要求的原则、办法、程序出具公正、合理价格认定结论,准确有效的打击犯罪,为稳定社会治安作出积极的贡献。2024年1-10月,价格认证中心完成价格认定事项77件,标的认定金额393.84万元。其中:办理涉嫌刑事案件财物价格认定46件,标的认定金额63.18万元;涉烟价格认定31件,标的金额330.66万元。 四、实施法律顾问聘用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责任追究制度,对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重大项目建设、政府定价等重大行政决策均履行好法定决策程序,报经县法治部门审核并报请县委、县政府会议讨论决定。贯彻落实县法律顾问制度相关规定,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禾长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对我局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指导、法律意见,对我局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有力推进全局依法行政、依法治县各项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 部分工作落实、推进和落实成效不平衡,工作制度机制有待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力量薄弱,没有专业行政执法队伍;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意识、法治普及与教育有待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把经济发展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分析,查摆问题,补齐短板,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全力冲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三)持续推进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好“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破除民间投资的隐性障碍,积极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全县经济社会投资建设,激发市场活力和竞争力。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监督,健全完善与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努力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重商、亲商、扶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五)持续推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助推绿色生态发展。加快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倒逼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节水灌溉,确保杞麓湖水质好转。持续推进乡镇自来水供水价格改革,逐步建立激励节约用水和科学完善的供水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优化配置水资源的重要作用。 (六)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职能的分工,要加强粮食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提高我县依法管粮工作水平,粮食、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相互联系,协调配合,共同联合执法。建议相关部门定期组织粮食监督检查联合行政执法检查。在检查中,要采取教育和处罚并重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