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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通海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听证结果报告予以公布,并在即日起送达各位听证代表。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方案起草单位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或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 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773029155 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8773019633 附件:关于公布《通海县建成区城市道路智慧停车服务收费定价实施方案》听证会结果的报告
关于公布《通海县建成区城市道路智慧停车服务收费定价实施方案》听证会结果的报告(听证稿) 为了在政府价格决策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等规定,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10月13日14:30-17:00分在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707会议室组织召开了《通海县建成区城市道路智慧停车服务收费定价实施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18年12月10日第21号令)的有关规定,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确定对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交的《通海县建成区城市道路智慧停车服务收费定价实施方案》与通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研究,及时制定了听证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并作了以下准备工作: (一)发布第1号听证公告 2026年9月8日,通海县发改局在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举行《通海县建成区城市道路智慧停车服务收费定价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及其听证会参加人结构、人数、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听证会参加人员结构为:听证代表15人,其中:消费者代表6名;经营者代表2人;通海县秀山街道范围内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相关部门人员7人;旁听人名额为3人。 (二)发布第2号听证公告 2026年9月30日,通海县发改局在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举行《通海县建成区城市道路智慧停车服务收费定价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会代表、旁听人、会议记录人员名单。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定于2026年10月13日(星期二)14:30在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707会议室举行;参会人员为:听证人4人(包括主持人)、听证监察人2人、听证会代表15人、旁听人4人、相关工作人员2人、会议记录2人。 (三)准备材料和会场布置 2026年9月29日前,将“听证会邀请函、《通海县建成区城市道路智慧停车服务收费定价实施方案》听证报告、听证会议程、听证会纪律”等5项相关听证会议材料送达听证会代表,并于2026年10月13日完成了会场布置的各项工作。 (四)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6年10月13日14:30—17:00听证会在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707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杨茜雯主持,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2名听证人(听证决策人)到会,其他参会人员的到会情况为:听证会代表实到15人、旁听4人、听证监察2人、听证记录2人、相关工作人员2人按时到会。听证会上,通海县发改局陈述定价方案、介绍成本调查等相关情况;听证代表围绕收费区域划分、收费时段、计费标准、免费减免政策、智慧停车运营管理等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听证人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现场解答说明。 听证会按下列议程进行: (一)听证会主持人宣布听证会事项和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会代表、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告知听证会参加人权利、义务。 (二)听证方案提出人(通海县发展和改革局)陈述《通海县建成区城市道路智慧停车服务收费定价实施方案》听证报告;介绍《关于对通海县建成区城市道路智慧停车服务收费定价成本调查报告》。 (三)听证代表就收费实施方案及有关材料中涉及的具体问题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建议。 (四)听证会代表、听证监察人、记录人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五)主持人总结发言(包括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方案的意见 听证会上,15位听证代表对《通海县建成区城市道路智慧停车服务收费定价实施方案》作了表态和现场发言,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现归纳如下: (一)听证会代表认为,2025 年底通海县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28,476 辆,2025年县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联合对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进行规范优化(含新城区),设置智慧停车泊位1685个,以上数据反映出通海停车泊位供需严重不匹配。本次听证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听证代表总体认可制定通海县建成区道路智慧停车收费政策的必要性,认为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有利于盘活道路停车资源,加快车位周转,缓解城区交通拥堵,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免费停放时长、完善线上缴费、加强泊位标识、强化运营监管、做好政策宣传等意见建议。听证会13名代表同意《通海县建成区城市道路智慧停车服务收费定价实施方案》听证报告,2名听证代表从项目建设投资及后续运营管理成本增加的角度提出建议执行原收费标准。 (二)听证会代表强调和建议,通海县道路智慧停车收费涉及民生工程,此次听证意见稿把首小时免费时长由20分钟调整为30分钟,首小时后计时由1小时划分为15分钟一个时段计费这个方面非常好,为群众日常出行提供便捷和缓解停车难问题;其次收费范围的扩大,主要集中于新城区新增的309个停车泊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道路智慧停车收费管理工作要做好诚信服务建设,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收费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收费人员管理和培训,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体现通海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一张名片,增加外来游客的体验感和认可度。 四、听证人对听证代表意见的处理建议 会后,我局对听证会全部意见逐条梳理研究,结合成本调查情况、通海县城区交通现状、社会承受能力,对定价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1. 采纳关于车型标准的划分标准为:小型车(11座及以下)、小型货车(载重量750千克及以下)和中型客车(12座及以上)、中型货车(750千克以上)两种; 2. 采纳9:00-21:00连续停放12小时累计收费不超过的标准小型车和中型车差异化; 3. 采纳要求运营单位完善智慧停车系统、拓宽缴费渠道、及时公示泊位信息的意见; 4. 采纳加强泊位现场标识标线设置,做好政策解读宣传的意见; 5. 部分代表提出维持原收费标准等意见,结合项目运营成本、城区停车治理目标综合研判,暂不予采纳,已做好记录留存。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综合听证会意见、成本调查情况、社会各方意见建议,按法定程序报请审定《通海县建成区城市道路智慧停车服务收费定价实施方案》。方案正式批复后,将另行公告收费标准、实施时间、泊位范围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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