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听证报告


来源:通海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12-27 16:22 点击率:1打印】【关闭

为了推进政府重大决策公开化、透明化,提高政府重大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通海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通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41220日在通海县农业农村局6楼会议室举行了《通海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通海县农业农村局确定对《通海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举行听证,及时制定了听证方案,并做了以下准备工作:

(一)发布第1号听证会公告

2024129日,通海县农业农村局在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了听证会的第1号公告,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20241217日,通海县农业农村局确定了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和听证监察人;听证会以公开报名和邀请方式产生了28名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包括: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代表、行业听证代表、养殖户代表、法律工作者代表。同时邀请了驻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和通海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股长2名领导作为听证监察人。

(三)发布第2号听证公告

20241217日,通海县农业农村局在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发布了听证会第2号公告,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和听证代表名单等相关内容。

(四)准备材料和布置会场

20241218日前,通海县农业农村局起草听证主持词、会场纪律、会议议程、《通海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图件;制作和送达听证材料;组织会场布置等工作。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

202412209:0012:30,听证会在通海县农业农村局6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通海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高建飞主持;通海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师尚庭作为决策发言人;应到会听证代表28名,实到会听证代表27名,胡国(县工信局电商办工作人员)、王贵华(县水利局副局长)、普从伟(县林草局副局长)、张海(县湖管局副局长)、李泽坤(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沈海萍(县公安局副政委)、吉奕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执法大队长)、刘道平(县卫健局副局长)、马瑞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莉(县住建局城乡建设股副股长)、范荣俊(通海县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刘金亮(四街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林维槐(纳古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吴进波(河西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鲍满玉(兴蒙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师进坤(九龙街道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吴文波(里山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兽医办负责人)、普朝有(高大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赵勇(杨广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李德雄(秀山街道城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李青云(玉溪市人大代表)、王英(通海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人大代表)、吕增伟(通海县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主任、政协委员)、吕家勤(杨广镇五脑山村)、吴家满(九龙街道白垭口养殖小区)、周永德(河西镇普应山养殖小区)、高紫榕(通海县委党校副校长、政协委员),沈迎波(驻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周辰(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股长)2名听证监察人到会;旁听人员3名,实到 名;听证记录 3人按时到会。

(二)听证会按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情况;

2.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

3.编制单位介绍《通海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情况;

4.听证代表对《通海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发表意见和建议;

5.听证决策发言人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解释回答;

6.听证主持人就听证会作总结。

三、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归纳如下

听证会上,到会的27名听证代表均作了现场发言。代表们一致认为《通海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丰富、涵盖方方面面,科学合理,结合全县实际,原则同意通过。同时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根据代表发言归纳整理如下:

(一)政协委员:通海县是养殖大县,制定《通海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是事关人民群众的大事,建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认真落实《通海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

(二)人大代表:制定《通海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养殖行为是落实《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的重要举措,建议认真核对杞麓湖两线三区的划定范围,严格实施分区管控。

(三)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代表:1.《办法》中涉及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建议查阅三定方案,进一步梳理;2.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条文的执行建议细化。

(四)行业听证代表:建议明确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职能和监管责任。

(五)养殖户代表:建议放宽养殖条件,制定的《办法》要求过高。

(六)法律工作者代表:建议认真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等相应的法律法规,认真对照法律条款,该列出引用的条款要具体到哪部法,哪条哪款。

四、决策发言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决策发言人现场均作了相应的解答,情况如下:

(一)听证代表提出的通海县是养殖大县,制定《通海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是事关人民群众的大事,建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认真落实《通海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畜禽养殖的管理涉及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农业农村、市场监督、公安、乡镇(街道)等多个部门,落实《通海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作为主管部门一定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合执法。

(二)听证代表提出的制定《通海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养殖行为是落实《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的重要举措,建议认真核对杞麓湖两线三区的划定范围,严格实施分区管控。多次到自然资源、湖泊管理等单位协调核对,《办法》中对两线三区的分区管控分别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1.《办法》中涉及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建议查阅三定方案,进一步梳理;2.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条文的执行建议细化。《办法》中涉及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授权,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条文的细化也会对照法律原文进一步完善。

(四)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明确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职能和监管责任。《办法》涉及的县级部门的职能和监管责任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我们也将继续完善。

(五)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放宽养殖条件,制定的《办法》要求过高。制定的《办法》是严格按照相关的上位法所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没有随意增设条件,是为了更好的实施畜禽养殖分区管控。

(六)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认真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等相应的法律法规,认真对照法律条款,该列出引用的条款要具体到哪部法,哪条哪款。我们将认真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等相应的法律法规,认真对照法律条款,列出具体引用的哪部法,哪条哪款。

五、听证会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通海县农业农村局经过认真梳理研究,均进行了采纳。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决策发言人现场作了相应的解答和说明,各位代表对决策发言人所作的解答和说明无异议。

 

通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4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