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全面完成2024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目标任务,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66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的通知》、《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玉财农〔2024〕103号)的要求,通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通海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因2025年3月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回收主体报名企业数量不足3家,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再次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回收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玉溪市辖区范围内有意向开展地膜回收利用的合作社、地膜回收企业、销售企业、废品收购主体等。 二、遴选程序 相关主体向通海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选认定。 三、申报条件 (一)具备“六有”标准(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标牌、有设备、有台账)。 (二)有能力定期到指定的废旧农膜回收点进行废旧农膜清运处理,构建“农户+回收点+企业”的储运回收利用体系。 (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四)能够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按要求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 通海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回收主体申报表。 五、二次遴选说明 报名回收主体不足三家不再流标,不足一家流标,允许1家中选。 六、申报时间 2025年6月16日至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琪珩;联系电话:17387798625。 特此公告 附件:通海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回收主体申报表 通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3日 通海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回收主体申报表(二次) 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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