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玉高速通海段道路改移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弥玉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弥玉高速通海段道路改移项目。 三、使用林地用途:护坡扩建、水池、管道和道路改移。 四、项目建设地点、面积及范围:项目建设地点通海县四街镇、杨广镇、河西镇、纳古镇辖区,拟永久使用林地面积2.6639公顷。范围位于东经102°34′59″~102°47′20″,北纬24°10′46″~24°12′28″之间。 五、使用林地权属:根据通海县人民政府2008年核发的林权证属于通海县四街镇十街村民委员会八组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的林地1.2272公顷、海东村民委员会二组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的林地0.5784公顷、者湾村民委员会四组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的林地0.0764公顷;通海县杨广镇马家湾村民委员会四组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的林地0.0860公顷;通海县河西镇曲陀关村委会一组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的林地0.0112公顷、汉邑村民委员会九组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的林地0.2572公顷、石碧村民委员会五组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的林地0.2364公顷;通海县纳古镇纳古村民委员会纳家营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的林地0.1911公顷。 六、采伐林木蓄积:项目需采伐林木蓄积54m³,主要树种为云南松、桉树等。 七、项目补偿费用: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依据《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至玉溪高速公路通海段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160号)和建设单位与林权单位签订的补偿协议组织兑现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审批股反映。 电话:0877-3808891 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