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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共通海县委办公室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围绕《中共通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海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通治县办发[2024]6号)工作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林草局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抓紧抓实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编制并对外公布部门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 6 类,共计 157 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 1230 项,“追责情形”共计 1319 项;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林草局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立改废制度,按照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修订完善本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和执法操作流程,在修改后及时报送县法制办备案。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审查率达100%。 (三)强化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根据《云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执行标准》,不断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操作流程、细化标准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省、市、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林草局在行政决策工作中,严格落实决策过程记录、材料归档、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制定了《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通海县林草局林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决策和材料归档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公开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基本制度规定。 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用普进飞为通海县林草局法律顾问,为我局的法律、法治、生态建设方面发挥了法律参谋作用。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海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和《通海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通普办〔2022〕13号)要求,围绕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学习任务分解表,利用周一职工学习会,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领全体职工结合工作实际共同学习相关法律、条例;积极组织辖区内林草系统执法人员参加省林草局开展全省林草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视频会,培训会省林草局邀请云南省司法厅行政执法讲师团成员袁仲斌主讲,培训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参加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的“全省林草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组织职工参加“云南省法治知识网络竞赛”网络学习。2024年共查处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21件,办结25件(含去年12月份立案5件),立案21件;其中: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20件;野生动物制品案1件;驯养繁殖野生动物5件;涉案面积30255.29㎡,罚款金额77930.18元,涉案26人。 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清明期间,为切实管住火源,严厉防范打击野外违规用火等违法犯罪行为,林草局联合应急局、专业扑火队、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举行“无火清明”森林防火携装巡护统一行动,期间查处曝光林区野外违规用火127起,罚款57250元。根据《通海县“清风行动2024”方案》(通林联发【2024】1号),林草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邮政管理局、县湖管局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暨通海县“清风行动2024”,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车次102次、执法人员人次361人次、监督检查场所110处、查获线索6条、查办案件33起、涉案人员37人、处罚款和罚金3.9764万元。 (五)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设。加强监测预警、信息研判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重大敏感舆情应对处置等机制建设。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机制,提高社会公众自防自治、群防群治、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制定《通海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通海县林草局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围绕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林长制考核,从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火源管控、隐患清理、督促检查、资金保障、队伍建设、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入手,全面细化防火责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防范措施严密,处罚力度严格,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2024年组建了30人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高火险期间共计巡查79次,出动人数395人次;2024年全县辖区内共发生森林火情1起,过火面积5亩未发生森林火灾。 (六)加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大调解格局,探索打造“综合型”、“一站式”智慧调解工作平台。深入开展林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加强对林区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防范、化解和处置,成立林权纠纷行政调解工作室,制定了《通海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案》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分析研判,年内接到信访案件15件,信访结办率100%,信访件涉及野生动物收容、处置,已经回复解决,全年无进京、赴省信访案件。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实现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通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检查、抽查等方式,结合网站多种媒体渠道,全面公开本局政务公开信息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信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年内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67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证58证;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26 件;依法审核审批林地面积42.5432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138.4595万元。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全面网络化、高度智能化、服务一体化的现代政府治理能力。林草局运用7套高山远程视频监控、18套卡口视频监控系统、8套监控语音一体杆,持续深化“人防”+“技防”的新一代管控模式,充分发挥好“视频监控系统”、“护林员定位系统”、“森林防火指挥系统”的优势,全方位、多层次的做好火源监测预警、林区管控工作,对发现火情、侦破火案、林区治安、提供技术支持。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积极推进智慧执法,构建行政执法数字化平台,强化执法信息数据汇总运用。 (九)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年内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8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高效推动林草工作健康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杞麓湖保护条例》《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学习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通海法治建设的实际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升普法实效。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法治思维和能力意识有待加强;各部门之间差距较大,法治人员紧缺,依法行政能力不足;对工作开展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谋划、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清单、明确责任。 2.完善执法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更新行政执法人员知识体系,做到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提高业务素质和业务知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3.围绕《中共玉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溪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玉治市委发【2024】1号)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清单》内容,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通过学习,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提升依据法律解决行政实际问题的行为能力。 4.继续推动专项普法补齐短板专项行动与“八五”普法全面规划融合。聚焦生态领域、环境保护、林业生态法律法规条例进行专项普法,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铸牢生态安全屏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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