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停车泊位智慧化提升改造项目融资+施工总承包+运营(F+EPC+O) 招标公告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4-11 00:00 点击率:0打印】【关闭

通海县停车泊位智慧化提升改造项目融资+施工总承包+运营(F+EPC+O)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通海县停车泊位智慧化提升改造项目融资+施工总承包+运营(F+EPC+O)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通海县城区1714个泊位,购置安装400套高位视频设备、50套路牙机设备、7套ETC助缴设备、21台PDA及1套智慧管理系统等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4-11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通海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0877-3011977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通海秀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经办人:

赵振宇

办公电话:

18508770812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正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黄娜

办公电话:

0877-3020277

移动电话:

1888771108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400202500103001001

标段名称:

通海县停车泊位智慧化提升改造项目融资+施工总承包+运营(F+EPC+O)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4-18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5-09 09:00

开标地点:

通海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073.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投资(F):项目实施主体配合中标人做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备案入库等相关工作。通海秀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运营权协议,按协议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中标人承担的责任: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护和移交,建设资金由中标人负责投融资,所有设计项目建设及其他费用由中标人解决。建设完成验收通过后,中标人将持有的全部项目资产向通海秀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或指定的其他主体移交完毕。 2.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新建通海县城区1714个泊位,购置安装400套高位视频设备、50套路牙机设备、7套ETC助缴设备、21台PDA及1套智慧管理系统等内容的建设、平台搭建、设备等全部设计工作,并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图纸审查(含相关专项图纸审查工作),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预算编制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竣工图绘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可研报告、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限额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发包人认可后才可报审,除发包人原因,设计成果原则不能发生重大变更调整,否则因调整方案导致项目推进缓慢等,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2)施工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新建通海县城区1714个泊位,购置安装400套高位视频设备、50套路牙机设备、7套ETC助缴设备、21台PDA及1套智慧管理系统等全部工程施工及设备供货安装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最终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3)设备:本项目建设内容需要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相关服务内容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设备的质量、安全、工期等负责。 3.运营(O):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建成后合作运营期间的停车运营管理平台、大数据分析平台管理及服务、用户停车APP(小程序)管理及服务、质保期后设备维修维护、财务管理、风险管理、收费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并包括项目前后期服务和协调配合工作、协助许可证办理、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整体移交、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与周边市政的衔接工程、场地准备及五通一平等临时设施工程、检验检测、系统集成、资金筹措、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工程保险、法律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其他专项工作,并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发包人委托第三方的检测除外),满足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的需要。 注: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推进过程中有权根据项目需求和条件变化,无条件对以上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作出调整、修改或取消。 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企业情况自行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含两个),由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企业组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备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融)资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资建设的资金能力,提供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或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融资、信贷证明或投资承诺书。(出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项目负责人资格:

详见招标公告。

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

1.财务状况: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具备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相应的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财务情况说明书) 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投标人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投标资格说明》进行说明。【代理机构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须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上网站外的截图内容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投标人目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无以上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在开标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相关网站进行查询。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5-09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