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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自然资源局、通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电子交易拍卖出让公告 通自然交易告字〔2021〕05号 经通海县人民政府批准,通海县自然资源局、通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通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公开拍卖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时间表 地块编号 | TTC(2021)2号地块 TTC(2021)3号地块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16日 | 下载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27日08:30至2021年12月16日16:30 | 报名时间 | 2021年11月27日08:30至2021年12月16日17:00 | 保证金到账时间 | 2021年12月16日17:30前 | 现场踏勘时间 | 按约定时间 | 拍卖起始时间 | 2021年12月17日09:30 | 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 | 2021年12月17日成交后线下签订 | 出让合同签订时间 | 竞得人应当自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与通海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出让价款付款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 交地时间 | 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 | 动工时间 | 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 | 竣工时间 | 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TTC(2021)2号 | 宗地总面积 | 3.0237公顷 | 宗地 坐落 | 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经四路与纬四路交岔口西北角)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且≤2.2 | 建筑密度 | ≤28%,其中高层建筑≤22% | 绿地率 | ≥37% | 建筑限高 | 中央绿带(A02-04)东西两侧50m范围内建筑限高24m,其余区域建筑限高54m。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建筑退让 | (一)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绿地、水系及周边既有建筑的距离须符合《控规》,《控规》中未提及的,以《技术规定》要求为准。 (二)建筑间距、建筑退让与相邻单位用地界线的距离除满足日照要求外,还须符合《控规》,《控规》中未提及的,以《技术规定》要求为准。 (三)地下空间利用要求:要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退让周边既有建筑不少于10 m,退让用地界线不少于3 m,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不少于5 m。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应符合《技术规定》。 | 投资强度 |
| 竞买保证金 | 3538万元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5325021BA0178 | 交地条件 | 现状交地 | 起始价 (万元) | 11792.43 | 增价幅度 (万元) | 100万元/次 | 备 注 | 土地竞买者竞得该地块后,必须遵守《通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TTC(2021)2号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控制要求》,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和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
宗地编号 | TTC(2021)3号 | 宗地总面积 | 3.3712公顷 | 宗地 坐落 | 通海县秀山街道办事处(经四路与纬四路交岔口东北角)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 率 | >1.0且≤2.2 | 建筑密度 | ≤28%,其中高层建筑≤22% | 绿地率 | ≥37% | 建筑限高 | 中央绿带(A02-04)东西两侧50m范围内建筑限高24m,其余区域建筑限高54m。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建筑退让 | (一)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绿地、水系及周边既有建筑的距离须符合《控规》,《控规》中未提及的,以《技术规定》要求为准。 (二)建筑间距、建筑退让与相邻单位用地界线的距离除满足日照要求外,还须符合《控规》,《控规》中未提及的,以《技术规定》要求为准。 (三)地下空间利用要求:要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退让周边既有建筑不少于10 m,退让用地界线不少于3 m,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不少于5 m。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应符合《技术规定》。 | 投资强度 |
| 竞买保证金 | 3944万元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5325021BA0179 | 交地条件 | 现状交地 | 起始价 (万元) | 13147.68 | 增价幅度 (万元) | 100万元/次 | 备 注 | (一)土地竞买者竞得该地块后,必须遵守《通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TTC(2021)3号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控制要求》,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和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二)TTC(2021)3号地块西侧2514.4平方米土地为该地块的零星整合用地,待具备供地条件时,竞得者须承诺参与竞买并最终竞得。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报名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报名。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竞买人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报名竞买同一宗地;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须一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须一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同一名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网上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4、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5、参与竞买人数不设限制;对纳入失信联合惩戒且限制取得国家出让土地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1、公告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16日。 2、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1年11月27日08:30至2021年12月16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网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包括拍卖出让公告、须知及其他相关事宜)。 3、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1年11月27日08:30至2020年12月16日17:00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登录网址: tdcr-web/ (1)竞买人必须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如没有CA数字证书,须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数字证书,只需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数字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数字证书全省通用。 (2)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6楼。 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事宜咨询热线: 玉溪运维服务热线:刘女士 18869746880 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4、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转账或电汇的竞买保证金应在2021年12月16日17:30前到达出让文件中规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竞买申请人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后保证金不到交易中心账户的,视为无效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线下交纳(只接受转账或电汇)。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到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竞买保证金正式收据(工作日)。换取保证金收据需携带: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银行打款凭证。 五、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线上进行。 六、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在 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tdcr-web/)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http://xxgk.yuxi.gov.cn/thxzfxxgk/ )等媒体发布。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七、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通海支行 银行账号:5305 0165 7236 0000 0285 八、拍卖时间和拍卖方式 拍卖时间:2021年12月17日9:30,限时竞价为每次10分钟,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在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线上进行。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受通海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通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承办具体拍卖出让相关事务。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一经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竞买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费用自理,安全自负。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须知。 (四)以上两个地块须整体竞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五)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注意:该申请书须在申请竞买该地块时提出)。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地块内道路、绿化、水域等公共建设由土地竞得者自行建设并承担费用;地块内若有地上、地下管线或其它设施需改迁或保留,由土地竞得者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及安全。 (七)地块内若涉及环保、水利、林业、电力、燃气、通讯等相关问题,由用地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及安全。 (八)土地竞得者必须遵守《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按照已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开发建设。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九)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通海县自然资源局将土地和《交地确认书》一并移交给土地竞得者。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通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通海县秀山街道螺峰路1号) 联系人:宋先生 0877-3076455 王女士 0877-3076986 解女士(自然资源局) 0877-6162393 马女士(自然资源局) 0877-6162393
通海县自然资源局 通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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