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通自然资公示〔2025〕26号)


来源:通海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4-28 11:26 点击率:0打印】【关闭

通海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通自然资公示〔20252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通自然资罚2025〕34

行政相对人名称

通海宝鼎山陵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至2018年期间,通海宝鼎山陵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占用通海县杨广镇落凤村二组、三组,通海县里山乡五山村六组集体土地建设陵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 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版)第四十二条、《玉溪市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第四条、第八十一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通海宝鼎山陵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面积38223.00平方米;没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35292.00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限期三十天拆除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2931.00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通海宝鼎山陵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于2015年至2018年期间,占用通海县杨广镇落凤村二组、三组,通海县里山乡五山村六组集体土地(大公山)建设陵园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930286.00元。(处以违法占用一般耕地(30284.00平方米),每平方米26.0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787384.00元,处以违法占用建设用地(395.00平方米)以及其他农用地(7544.00平方米)每平方米18.0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142902.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通海县自然资源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4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