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通自然资公示〔2025〕31号)


来源:通海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5-13 11:46 点击率:0打印】【关闭

通海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通自然资公示〔20253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通自然资罚2025〕40

行政相对人名称

孙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孙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工业用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对孙某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4320383.13元)5%的罚款人民币216019.15元(大写:贰拾壹万陆仟零壹拾玖元壹角伍分)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通海县自然资源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5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