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通海县国土空间 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通海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听证报告已经主管部门审查,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情况的,可向通海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附:《通海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听证报告 通海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1日
《通海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听证报告 为了推进政府重大决策公开化、透明化,提高政府重大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通海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通海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8月7日在通海县自然资源局七楼会议室举行了《通海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通海县自然资源局确定对《通海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举行听证,及时制定了听证方案,并做了以下准备工作: (一)发布第1号听证会公告 7月23日,通海县自然资源局在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了听证会的第1号公告,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7月28日,通海县自然资源局确定了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和听证监察人;听证会以公开报名和邀请方式产生了28名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包括: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县水利局分管领导或相关负责人;秀山街道、九龙街道、河西镇、杨广镇、纳古镇、四街镇、里山乡、高大乡、兴蒙乡分管领导;六一社区、万家社区、三义社区、九街社区、石壁村、曲陀关村、义广哨村、古城村、四街社区、七街社区群众代表;从事法律的工作者。同时邀请了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和县司法局各1名领导作为听证监察人。 (三)发布第2号听证公告 7月28日,通海县自然资源局在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发布了听证会第2号公告,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和听证代表名单等相关内容。 (四)准备材料和布置会场 8月7日前,通海县自然资源局起草听证主持词、会场纪律、会议议程、《通海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相关资料;制作和送达听证材料;完成会场布置等工作。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8月7日下午3:00-4:20,听证会在通海县自然资源局七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县自然资源局李泽坤副局长主持,县自然资源局党局长张俊波、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主任徐铣寅作为决策发言人;应到会听证代表28名,实到会听证代表28名。分别是张琴(县人大环资委主任)、羊萍(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张进(县发改局副局长)、郭阳阳(县住建局副局长)、李学斌(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官继萍(县林草局副局长)、蒋瑞云(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副局长)、李祥(县水利局工程管理运行服务中心负责人)、杨家权(秀山街道副书记)、张子肖(九龙街道副主任)、李尧(河西镇副镇长)、周广仁(杨广镇副镇长)、宋应贵(纳古镇副镇长)、杨征(四街镇副书记)、刘力宁(里山乡人大主席)、苏思潮(高大乡副乡长)、郝映伟(兴蒙乡武装部长)、王发堂(秀山街道六一社区群众)、陈家伟(秀山街道万家社区群众)、王家伟(河西镇石碧村委会群众)、赵汝进 (河西镇曲陀关村委会群众)、储强(九龙街道三义社区群众)、沈选朝(九龙街道九街社区群众)、杨从发(杨广镇义广哨村委会群众)、杨辉(杨广镇古城村委会群众)、常宝金(四街镇四街社区群众)、解玉珍(四街镇七街社区群众)、普进飞(云南名邦律师事务所主任)28名代表到会;2名听证监察人到会(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家亮、县司法局副局长文蕃);旁听人员10名,实到10名;听证记录2人按时到会。 (二)听证会按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情况和宣读听证会纪律,告知参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2.承担编制《通海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单位向听证代表介绍情况; 3.听证代表对《通海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发表意见和建议; 4.听证决策发言人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解释回答; 5.听证主持人作小结; 6.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记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归纳如下 听证会上,到会的28名听证代表均作了现场发言。代表们一致认为《通海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相较合理,原则同意通过,同时也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现根据代表发言归纳整理如下: (一) 文本34页中,杞麓湖只涉及7个乡镇。 (二) 文本50页中,通海县第一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只涉及提标改造,第四章中的主要任务与对策需与第五章中的项目布置内容前后对应。 (三)附表2中,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安排表项目大部分为2021年前建设项目,且为已完成项目,建议进一步规划2025到2035年项目。 (四)附表2与附表3合并。 (五)建议细化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等内容。 (六)文本83页中,住建项目改为第一、第二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 (七)附表3第66栏,1333.34公顷改为1666.67公顷,150万元改为450万元。 (八)文本30页中,国土绿化面积达到900公顷,与第45页中规划国土绿化面积900公顷应一致,建议“达到”改为“规划”。 (九)文本55页专栏6,实施天然林停代保护,“天然林”三字重复。 (十)核实83页序号57,农村饮水工程,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未查询到该工程项目。 (十一)核实已实施的高标准农田,不得占用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同时对琉璃河扩容后预估增加的保护区提前预留。 (十二)重大项目表中加入落水洞罐区改建项目、沙沟嘴罐区改造项目、红旗河罐区改造项目、蚂蟥坝罐区改造项目、十街四寨罐区建设项目、通海县城乡供水一体化3年行动项目,以上纳入重点项目表。 (十三)项目上希望更精准(在时间上更精准),作为上位规划,避免不精准带来的各级巡视巡察需整改、调整的情况。 (十四)规划时间太长(10年)。 (十五)对纳古高标准农田建设无规划内容体现。 (十六)第58页,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规划上,纳古镇未纳入实施项目乡镇。 (十七)第85页,生态修复项目安排表中,农用地整治项目已基本完成。 (十八)第126页,纳古古城中“古城”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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