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蒙燚、唐梅 因保管不善,将 通国用(2011)字第 09066号、通房权证秀字第20110062号(房产证书编号:00020570)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蒙燚、唐梅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