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通自然资公示〔2025〕7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通自然资罚〔2025〕8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通海xx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通海xx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拆除原鸡舍,未经依法批准占用四街镇六街村委会六组集体土地建设厂房及办公用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订)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订)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发布)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通海xx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面积1802.00平方米,限期三十天拆除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1802.00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通海xx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违法占用四街镇六街村委会六组集体土地建盖建设厂房及办公用房的行为罚款人民币5406.00元。其中:对违法占用1802.00平方米其他农用地按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5406.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通海县自然资源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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