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海县经济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以宣传培训为窗口,营造安全氛围 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把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作为常规工作扎实推进,提高食品生产销售者自律意识和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一是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科学种植、绿色防治等宣传活动,印发《无公害蔬菜农药化肥使用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非洲猪瘟防控知识》《致广大农村居民(消费者)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维权、守法意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同时,充分利用《通海县农业信息网》《通海县数字乡村网》《通海县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网》及“三农通”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体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广泛的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得到了有效普及,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和农资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为社会稳定和谐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积极开展专题培训,每年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从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角度,组织培训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从业人员。通过培训提升了食品生产加工者食品安全自律意识,强化了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为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每年积极与教育局对接,联合组织开展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以提高相关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促使其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意识的转变,为师生饮食安全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五是利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广播、电视、QQ、微信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食品安全展板、利用门户网站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社会共治,形成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人人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公务用车改革后配备市场监管局的4辆执法执勤用车已远不能满足监管工作需要。2019年3月18日市场监管局向县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采购11辆执法执勤电瓶车用于日常执法监管。经3月27日通海县人民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局于4月10日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向通海县宏伟农机商贸有限公司采购6辆执法执勤电瓶车。新购车辆于4月16日到位,中心城区配给2辆,四街管理所、杨广管理所、河西管理所、纳古管理所各配给1辆。 三、加强部门联动,稳步提升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水平 县食安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局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着力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局面。 一是狠抓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全程监管。 二是狠抓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依标准组织生产,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自管自控;督促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根据2017年以来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的情况,按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的管理办法,对全县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按照风险分级评定的结果,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合理分配监管资源。 三是狠抓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加强食品供货商源头管理;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及经营者的监管,督促其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食用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加强食用农产品、畜禽水产品的抽检力度。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的监管,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创建活动,制定通海县“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方案,开展辖区内肉菜超市的摸底和梳理。 四、加强重点领域问题整治,夯实食品安全基础 (一)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 一是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的种子、肥料、农药,在春播时节,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种子、肥料、农药专项整治行动,种子检查重点以蔬菜为主的农作物杂交种是否存在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农药检查的重点以查处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严查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及农药标签标注内容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肥料检查以叶面肥、复混肥为重点,严查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包装标识不规范及“以药充肥”等违法行为。 二是清理整顿种子、农药、肥料经营资质。对全县984余家农资经销商进行了“地毯式”的检查,按照新的《农药经营管理条例》的标准,县乡协力,对全县800多家农药经营门店重新核定资质,规范管理,截至目前,全县共审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722个。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门店,给予关闭;对不关闭还进行经营的,给予查办并进行行政处罚;对核发有证的门店,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检。2019年,因农药抽检不合格,立案查处3家门店,处罚金额18050.25元。 三是加强兽药、饲料的监管。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组织人员重点从查处禁用兽药、假劣兽药、“三无”饲料、违禁饲料添加剂等方面进行了多次监督执法检查;特别是在3•15消费活动宣传期间,元旦、春节、端午等传统节日到来之前,对兽药饲料经营户及规模养殖场进行清理和检查。立案查处经营假兽药违法行为1起,没收违法所得339元,罚款1148元。对查出的不合格产品给予全部没收销毁处理。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抽检力度。对农药、肥料进行抽检,共抽检农药和肥料样品13个,其中:7个农药样品,检测均为合格;6个肥料样品(有机肥2个,复合肥2个,水溶肥2个),合格样品5个,不合格样品1个。对不合格的样品企业,立案查处,给予行政处罚。2018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259家次,整顿市场153个次;抽检种子样品63种,合格率100%;做转基因试纸快速检测79个,全部阴性,未发现转基因品种。 (二)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 2018年出动执法人员338人次,检查生猪屠宰场211场次,督促屠宰企业履行屠宰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病害猪及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落实好各项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要求各个屠宰场认真做好屠宰车间的宰前、宰后清洗消毒工作,做好环境卫生及消毒工作,生猪屠宰场监管率达100%。 现存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属于超负荷运转态势,难以承载全县生猪屠宰量,全县人民的肉品质量安全将受到严峻挑战。2018年6月,由于环保不达标,我县关闭了桑园、四街、九龙三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现仅有杨广屠宰场、河西屠宰场进行全县的生猪屠宰工作。而杨广屠宰场已经公开拍卖被人收购,随着生猪屠宰行业门槛提高,是否会继续进行生猪屠宰还难说;河西生猪屠宰企业也面临着设施设备落后,跟不上现行疫病检测的现状,仅检测非洲猪瘟一项,要增加设施投资10多万元,每天还有200元左右的检测运行成本费,加上其它检测费用、人员工资等,面临着收不抵支,长期下去,企业将面临亏损,难以支撑下去。同时,两个屠宰场长期超负荷运转,环保设施跟不上,发展趋势令人担忧。因此,为保证全县人民吃上放心安全肉,整合全县生猪屠宰资源,建设一个高起点、高标准的现代化生猪定点屠宰场迫在眉睫。 (三)加强对猪肉及肉制品市场的监管 为切实加强生猪产品加工销售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消除猪肉产品的安全隐患,规范我县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结合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通海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在全县范围开展猪肉产品监督检查整治行动。整治工作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辖区生产经营猪肉的各类生产经营户、超市、仓库、冷库的数量进行拉网式摸底调查,督促猪肉经营户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正规渠道采购,购进、销售的国产猪肉产品应带有“两证两章”猪肉,采购进口猪肉应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进一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按批次留存猪肉合格证明文件和进、销货凭证,根据摸底调查的情况建立猪肉生产经营者监管档案。按照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开展对跨省调运猪肉的备案,要求跨省调运猪肉必须严格索要供货方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屠宰许可证等相关资料且真实有效,购进批次猪肉产品进货票据、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检测报告齐全且票物相符,跨省调运的猪肉到货后必须报告我局,单独封存并经农业局与市场监管局抽样送检,非洲猪瘟检测合格后方可开封使用。 五、以执法办案为核心,加大办案力度 始终坚持以监管部门不办案是失职,乱办案是渎职,办错案要免职的法治原则,以执法理念转变为重点,以监管领域拓展为突破,切实履行好监管基本职责。 一是加大农业监管中行政处罚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理念,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惩治和震慑不法分子。2018年全县农业执法案件共查处25件,共处罚金71521元。其中:简易程序12件,罚款300元;一般程序13件,处罚金71221元。 简易程序中动物卫生监督类5件,罚款150元;农药案3件,各罚款50元,共150元;兽药案4件,给予警告。 一般程序中种子案2件,处罚金21005元;农药案3件,处罚金20988元;兽药案1件,处罚金1148元;动物卫生监督案1件,处罚金440元; 化肥、肥料案5件,处罚金22640元;屠宰案1件,处罚金5000元。 2018年,对三家芹菜种植户违规使用农药,导致农药残留超标,对每户给予50元的处罚,首次在全县乃至全市全省开启了对农户进行行政处罚的先河。省农业农村厅把此案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典型案例,发文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借鉴。 二是认真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加强12315投诉举报中心电话接通率、确保不漏接,确保有受理的每一件消费纠纷成功解决,每一个维权诉求得到落实。截至目前,市场监管局“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举报11件、投诉24件,办结35件,办结率为100%。涉案金额132685.00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1379.00元,接待消费者来人来访、咨询620人次。 利用“3·15”活动契机,3月15日下午3时许,市场监管局联合秀山街道、县纪委、县卫计局等单位,于杨广垃圾处理厂开展假冒伪劣产品销毁工作。本次销毁工作共处理包括药品、食品、日用品、化妆品在内的6大类75种商品,总重约5吨。有力震慑了违法生产者与经营者,彰显了我县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决心。 三是开展反传打私工作。2018年共开展传销类执法行动20场次,出动执法人员223人次,检查商户530户次,开展“云联惠”案件关联代理公司和联盟商家调查处置工作、“中国普惠商城”传销行为和广西畅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传销行为排查等专项排查行动,发出行政告诫书3份,其中“云联惠”案件移送公安调查处理。 在不断打击走私联合专项活动中,市场监管局充分与公安部门沟通配合,持续推进市场的清理整治,依法打击流通领域走私违法行为,2018年3月和4月,分别查处了两起走私冰冻牛肉、鸡脚案,共计267.132吨(其中,“3·22”涉嫌走私冻肉案件涉案冰冻牛肉、鸡脚数量264.172吨,“4·30”走私冻鸡爪案涉案数量2.96吨)。 2018年市场监管局总共办理案件141件,合计罚没款:1614679.39元;其中,食药案件78件,罚没款共计234497.24元;质监案件7件,罚没款共计232808元,巩固和发展了市场监管稳中向好的总体形势,有效保障了群众利益。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