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度通海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县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现将《2025年度通海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23项)》、《2025年度通海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3项)》和《认领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省、市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03项)》、《认领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省、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50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就相关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是制定抽查方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一计划 一方案”的工作要求,对县级计划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抽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流程、结果判定等内容。并合理安排起止时间,每个计划起止时间在2至3个月内;系统内设置检查对象需谨慎,方案提交前必须重复检查,保证检查对象准确无误, 杜绝有删除方案发生;系统内制定方案时,部门方案名称遵循(年度+单位+具体监管事项);联合计划方案名称遵循(年度+联合单位+具体监管事项)+联合抽查方案。 二是合理实施抽查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抽查方案和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有序推进抽查方案实施。省、市级抽查方案涉及本县的,要按照计划时间进系统确认检查名单并随机执法人员实施检查,及时录入检查结果。所有抽查方案需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各项抽查计划任务。 三是注重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和后续处理。抽查检查结果要及时、全面、规范公示 ,并做好后续处理。对于经营主体,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记于经营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对于客体、其他组织等,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专业抽查系统或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利用部门系统开展抽查的,需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归集到经营主体名下进行公示。各类抽查检查结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分类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于用自建平台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部门,要将检查结果归集至协同监管平台。 四是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办函〔 2017 〕11号)的有关要求,于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监管平台,归集本部门有效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其他依法应当归集公示的信息。 五是创新工作机制体制。各成员单位将创新监管机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研究和讨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以更安全的方式鼓励创新,不断优化监管模式, 探索实施非现场监管、综合监管和智慧监管,在保护与监管之间找到最佳的结合点。要借鉴江川区“一业 一查”试点经验,积极探索多部门联合监管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干扰。 六是深入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综合运用 。依据企业信用等级高低, 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监管化措施,提高监管精准性。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实施“远距离”监管;对信用风险一般的(B类)企业实施“常态化”管理,对信用风险较高的(C类)企业实施“ 近距离”管理,对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实施“零距离”监管。 七是推行“企业安静期 ”。按照(云事中事后监管联发〔2024〕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要切实维护好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每月1—15日期间,除紧急、特殊情形外,各级部门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并对特殊情形范围进行明确。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持续推进民营经济法治环境建设, 推动营商环境再改善再提升。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将精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加强违法检查行为责任追求,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 、高效的法律服务, 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维权, 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联系人: 官家敏 联系电话: 0877-3022861 附件:1.2025年度通海县市场监管领域县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3项) 2.2025年度通海县市场监管领域县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项) 3. 认领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省、市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03项) 4. 4.认领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省、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50项) 通海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5 年 3 月26 日 (附件1)2025年度通海县市场监管领域县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3项).xls
(附件2)2025年度通海县市场监管领域县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项).xlsx
(附件3)认领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省、市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03项).xls
(附件4)认领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省、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50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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