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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湖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通海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重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升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1.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主要领导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5年,党组听取和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3次。 2.强化学法,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8次。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工作职责,制定了《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2025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做到年度有计划、有安排,明确了普法宣传重点、责任股室、时间节点。2025年,开展《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等宣传活动44次、专题宣讲14次、悬挂宣传标语18条、摆放展板491块次,发放宣传材料共4万余份,发放环保宣传袋8700余份,受众人数7.3万余人次,累计播放相关音频460余小时,通过抖音号、视频号发布杞麓湖保护相关视频69条。 4.持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严格贯彻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并实施了《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2025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5年,定期对沿湖市场主体、夜市摊贩强化条例宣传教育,同时聚焦生态环境改善提升,制作法治宣传视频6条,切实将杞麓湖保护治理融入群众喜闻乐见的身边小事中。 5.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普法走实走深。结合单位办公环境及杞麓湖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实践活动,把法治文化融入到机关文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之中。2025年,在办公场所增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栏3块,在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增设“全民爱护护湖小品打卡点”4个,更新沿湖宣传栏内容20余块,切实推动湖泊生态文化与法治文化融合发展。 (二)明确机构职责体系,提升服务水平。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根据《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结合《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编制并公布《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版)》。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5类,共计86项。其中,行政征收1项、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7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5项。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 严格落实《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按照起草调研、公众参与、听证会、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切实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和效率。2025年,完成县级规范性文件1件(《通海县杞麓湖入湖船只管理办法(试行)》)、本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均已按要求完成备案。 (四)强化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提升决策质量。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三重一大”、议事协调和联席会议等制度,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和决策。2025年,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34次。 2.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切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2025年,聘请政府法律顾问1名,法律顾问参与到重大项目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11件,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做到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1.聚焦执法质量提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推动“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应用,切实规范行政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2025年,全年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件。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10场次,组织9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通过率100%。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5件,评查优秀合格率达100%。完成区块链案件录入140件。 2.严格执法,强化以案释法。深入开展“渔政亮剑”、“清网拆台”、“清风行动”、“禁钓整治”等专项行动,严格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切实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2025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098人次、执法车辆1153车次、执法船艇4403船次,拆除违建钓鱼台、棚、架等33座,清理收缴违规网具623张、地笼690条、花笼11596个、违规钓具221个,劝阻教育轻微违法行为3510起,铲除生态保护核心区复耕地98.81亩,宣传教育3.3万余人。共办理行政许可21件,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77份,查处涉杞麓湖违法违规行为125起,作出行政处罚124件,罚没收入11.43万元,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非法电鱼案件1件(涉及4人),发布警示教育典型案例12个,切实将湖泊保护管理职责落到实处。 3.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条例授权范围内结合《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制定了《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切实推进条例落地见效。2025年,作出从轻处罚30件、减轻处罚37件。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力度。 严格落实信访、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5年,依法办理群众各类诉求31件,其中12345政务热线22件、中巡组交办件5件、人民网留言1件、领导信箱留言2件、群体信访1件,办结率100%。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2025年,共受理人大建议3件,严格按照建议办理的具体要求,积极主动,面商面询,办结率100%。 2.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强内部层级监督。一是积极做好协调监督。采取“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科室一抓到底、一名干部一份责任”的工作措施。从项目申报到建设实施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安排专人对实施的生态治理项目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意见,按条块分类责令及时整改,促进生态治理项目建设的工作质效。二是规范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运营和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 3.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工作之中,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信息。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来看,与中央、省、市县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指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差距。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创新能力不足,工作亮点不突出。三是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都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执法队伍专业能力不足。兼具法律专业知识和湖泊治理经验的复合型人才短缺,部分执法人员对《条例》专业条款的适用和解读能力有待提升,影响执法质效。五是公众参与深度不够。尽管《条例》明确了公众参与的权利和途径,但实际中群众参与渠道较为单一,志愿者队伍、民间护湖组织作用未充分发挥,部分群众仍处于“被动遵守”状态,主动监督、建言献策的积极性不足。六是执法工作开展难度大。杨广、四街等沿湖乡镇(街道)的部分群众长期以捕鱼为生,《条例》实施与群众既有利益存在冲突,且违法捕捞多发生在夜间,查处难度较大;原一级保护区“四退三还”租用土地受租金兑付等因素影响,复耕问题屡禁不止,清理工作易引发矛盾纠纷。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自身建设的首要位置,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的要求上来,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自觉地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带头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扛起杞麓湖保护政治责任,全力推进杞麓湖保护治理,主动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强化法治意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强化学法制度,通过职工会、党组理论中心组会前学法等形式,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树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培养全系统干部职工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强化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适时调整现有人员,进行明确分工,确保人岗匹配。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邀请省、市专家开展《条例》专题培训和业务指导,通过“以案释法”“跟班学习”“执法演练”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对条款的适用和解读能力,确保执法尺度统一、标准一致,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部门联动。深化部门联动执法,严格落实《杞麓湖保护部门责任清单》和联合执法协作方案,充分发挥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管理作用,构建全流域覆盖、多部门协同的执法监管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彰显《条例》刚性权威。 (五)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开通《条例》实施监督热线和线上举报平台,建立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反馈”闭环机制。培育壮大民间护湖组织,开展“护湖志愿者标兵”评选等活动,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从“被动遵守”转变为“主动参与”。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创新宣传方式,用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语言解读《条例》,让保护湖泊成为流域群众的自觉行动,凝聚起全民护湖的强大合力。 (六)主动接受监督指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湖泊保护治理的先进经验,不断改进《条例》贯彻执行工作,推动依法治湖再上新台阶。 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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