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选民: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部署,我县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于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时期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县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选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管理国家事务的基本形式。依法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努力实现通海“三区一窗口”的发展目标,推动我县“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每位选民都要认真行使宪法赋予自己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 我县选民登记工作从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3日止。我县凡年满18周岁(即公历2003年12月24日前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都应当进行登记。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选区登记。外地流入人口,在本地居住2年以上,本人要求参加居住地或工作单位选举的,在取得户口所在地或原居住地的选民资格证明,并经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选举委员会认可后,可在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参加选民登记。在选民登记截止2021年12月3日前,各位选民要积极主动地配合选举工作机构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名单将于2021年12月3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公布后,选民要认真核对,对漏登、重登、错登的,应及时主动向选举委员会提出,以便进行补正。 2021年12月24日为我县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日,同步选举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法进行,选民应当按照选举委员会确定的投票形式,积极参加投票选举。 各位选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希望每一位选民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投身到县、乡人大代表的选举活动中去,选好人大代表。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圆满完成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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