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和推动劳动者积极创业,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作用,现将通海县2019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贷款对象范围
(一)创业者个人: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网络商户、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转城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小微企业: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贷款类型
(一)个人“贷免扶补”创业贷款:
1、对象要求:自2009年起在云南省创办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首次创业人员;
2、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
3、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
4、财政贴息:第1年、第2年全额贴息,第3年自行承担;
5、还款方式:分五次还款;
6、承办单位:通海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通海县工商联、通海县妇联、共青团通海县委、通海县总工会、通海县个私协会;
7、承贷银行:通海县农村商业银行。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
3、财政贴息:第1年、第2年全额贴息,第3年自行承担;
4、还款方式:三年到期一次性还款;
5、担保方式: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人员提供担保,或承贷银行认可的其他有担保能力的人员提供的担保、抵押;
7、承贷银行:通海县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通海县支行、农业银行通海县支行、红塔银行通海县支行。
(三))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
3、财政贴息:按照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4、还款方式:两年到期一次性还款;
5、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6、承办单位:通海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通海县工商联。
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贷款对象范围和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诚实守信,申报前男性不超过57周岁,女性不超过52周岁;
申请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含《就业失业登记证》),在通海县境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申请人及配偶只可其中一人申报,2017年、2018年享受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者不得申报,正在工作单位参保者不得申报,有不良信用记录者不得申报;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申请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每位申请人/小微企业只可选择一家承办单位申报一种贷款,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业务流程
贷前初审
现场核查
网上申报
征信查询
发放贷款
对外公示
财政贴息
跟踪管理
贷款回收
申报方式
手机终端申报
手机终端申报,搜索通海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微信号“thcydk”或直接扫描左方二维码,获取在线申请表链接,申报开始后按规定进行填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报。
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个人“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时间:
2019年3月01日09:00至3月10日18:00,非此时间段申报的一律无效;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时间:
2019年3月20日09:00至3月30日18:00,非此时间段申报的一律无效;
联系人:卢华;
联系电话:0877-3023880,13577798008。
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申报工作将按照申报提交的先后顺序进行,指标有限,欲报从速,望众申请人和小微企业积极配合,成功申贷!
特此通告
通海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2019年02月19日